民国时期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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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938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商会
分类号: D693.74
页数: 1
摘要: 清宣统元年,南丰县成立商务公会,设总理、座办各1人。张履丰为总理,高风翔为座办。民国5年4月,改为县商会,总理、座办改为会长、副会长。李师福被选为会长,丁炽昌为副会长。民国27年冬,县商会会长曾瑞霭会同有关方面成立“南丰县商民自卫团”。县府配备步枪30支,子弹100发。商团由官福海任团长,张继昌为副团长,下有2个中队,6个分队,还另设秘书、副官各1人,全团共132人。第二年,商团解散,仅留下雇佣兵10人,编成一个班,稍后,亦因经费无力负担解散。
关键词: 南丰县 民国时期 商会

内容

清宣统元年(1909),南丰县成立商务公会,设总理、座办各1人。张履丰为总理,高风翔为座办(即副总理)。
  民国5年4月,改为县商会,总理、座办改为会长、副会长。李师福被选为会长,丁炽昌为副会长。
  民国26年,国民党《江西省行政会议南丰县报告》载:“……商人组织有县商会,上年因改选纠纷乃改组为整理委员会。上月(1937年5月),始召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改选执、监委员,成立正式商会。商会之下设有油盐南货、绸缎洋广、金银、寿枋、木果……15个同业公会,组织尚称健全。”次年又增文具、木竹架等5个同业公会,共20个同业公会。
  民国27年冬,县商会会长曾瑞霭会同有关方面成立“南丰县商民自卫团”。县府配备步枪30支,子弹100发。商团由官福海任团长,张继昌为副团长,下有2个中队,6个分队,还另设秘书、副官各1人,全团共132人。第二年,商团解散,仅留下雇佣兵10人,编成一个班,稍后,亦因经费无力负担解散。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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