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南丰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935 |
| 颗粒名称: | 民国时期工会 |
| 分类号: | D693.74 |
| 页数: | 1 |
| 摘要: | 民国10年,南丰成立店员工会。民国15年冬,南丰县曾建立总工会和执行工会。由具有社会地位的老板、手工业主、包工头充任理、监事。当时,南丰工人组织有民船船员工会、泥木业工会、理发业工会、码头搬运工会等组织尚健全。还有渔业工会、中医师工会、教育工会等。民国20年,一度停止活动的南丰县总工会重新成立,恢复活动。民国35至37年,县总工会理事长为黄光复;工会委员39人;渔业工会理事是揭秉钧;教育工会理事为邓琼芝,后为夏静山;中医师工会理事为吴久保,后为严振声。县工会均秉承国民党旨意行事,工作无甚开展。 |
| 关键词: | 南丰县 民国时期 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