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901 |
颗粒名称: | 县革命委员会和“三查”工作 |
分类号: | D652 |
页数: | 1 |
摘要: | 1968年2月26日,经抚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三结合”的南丰县临时领导小组。4月9日,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南丰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合一,行使县委、县人委职权。同时成立“三查”领导小组,南丰开展“三查”工作。6月8日,“造反派”将所谓“三查”对象500余人,戴高帽,挂黑牌,押上街头游斗,以后又分系统组织下乡巡回批斗,造成大批冤、假、错案。1969年3月28日,县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支左领导小组,进一步开展“三支两军”工作。 |
关键词: | 南丰县 县革命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