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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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897
颗粒名称: 社会主义教育
分类号: G40
页数: 2
摘要: 1963年3月至1965年春,先在三溪公社石邮大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县范围内分两批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2月,全县农村铺开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贯彻《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1964年春,在县举办社会主义教育展览,参观人数达8万多人次。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必须进行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据统计:全县清查出有贪污盗窃的406人,贪污盗窃人民币20653元,粮食26585公斤;挪用公款的850人,挪用人民币47719元;多占工分1293人,计110313分。
关键词: 南丰县 社会主义教育 三溪公社 石邮大队

内容

1963年3月至1965年春,先在三溪公社石邮大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县范围内分两批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3月28日,中共南丰县委下发《关于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紧急指示》,并召开有县委委员、区、公社书记和县直机关副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联席会议,传达与贯彻省委3月会议精神,研究与部署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抽调60名县直机关干部,分赴各公社、大队对群众进行正面教育。6月2日开始,组织5个工作组在耀里、市山、太和、中和、莱溪公社开展清工分、清帐目、清财物、清仓库的“四清”工作。12月,全县农村铺开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贯彻《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1964年春,在县举办社会主义教育展览,参观人数达8万多人次。1965年2月,县委召开有1755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必须进行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据统计:全县清查出有贪污盗窃的406人,贪污盗窃人民币20653元,粮食26585公斤;挪用公款的850人,挪用人民币47719元;多占工分1293人,计110313分。对干部中的包庇坏人、聚众赌博、大搞封建迷信、买卖婚姻、强迫命令作风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严重的作了组织处理。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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