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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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893
颗粒名称: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分类号: D267
页数: 3
摘要: 贯彻八大二次会议精神 1956年开始,县委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宣传1956年4月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两类矛盾思想。1958年下半年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党校举办不同形式的学习班,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其基本点,检查对多种经营方针的执行情况,检查领导作风中存在中心工作与部门工作结合不够和深入下层调查研究较差等问题。领导生产采取“不信就看,不明就算,不通就辩”的方法,为大跃进造舆论。据统计:全县清查出有贪污盗窃的406人,贪污盗窃人民币20653元,粮食26585公斤;挪用公款的850人,挪用人民币47719元;多占工分1293人,计110313分。
关键词: 南丰县 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内容

贯彻八大二次会议精神 1956年开始,县委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宣传1956年4月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两类矛盾思想。1958年下半年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党校举办不同形式的学习班,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其基本点,检查对多种经营方针的执行情况,检查领导作风中存在中心工作与部门工作结合不够和深入下层调查研究较差等问题。领导生产采取“不信就看,不明就算,不通就辩”的方法,为大跃进造舆论。
  整风反右农村大辩论 1957年7月上旬,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9月5日开始在全县进行反主观主义、反官僚主义和反宗派主义的整风运动。群众提出各种意见8380条,贯彻边整边改,到10月6日,经整风领导小组问题处理委员会处理208件(公开处理36件)。
  1957年10月25日,县委召开各界人士大会,转入反右派斗争,贴出揭发、辩论右派言论的大字报1774张,漫画581张(整风反右大字报共62800余张,提出意见78300余条)。1958年1月13日至2月24日,对右派分子进行复查定案,被定为右派分子34名,并于6月9日召开县直属机关、企业、学校、工商界500多人参加的大会,宣布对右派分子的处理。同时在农村开展以“双反”(反党反社会主义)为斗争矛头,以粮食问题、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辩论,被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53名。在反右派和农村“双反”运动中,严重地存在斗争扩大化。
  “大跃进”人民公社1958年,在大张旗鼓地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情况下,制订第二个五年计划贯彻意见,号召反右倾,反保守,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实现全面“大跃进”。1958年6月4日,县委召开地方工业跃进会议,提出大办工业,大闹钢铁。工业总产值比1956年要求增长333%。1958年9月10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成立县委钢铁生产指挥部,动员2万多大军,参加钢铁大战,“一切为钢铁元帅升帐”的口号响遍全县。并召开钢铁、粮食生产促进会,提出粮食总产增3.6倍,单产增4.9倍,蜜桔超过最高年产1倍以上。1958年12月13日至17日,中共南丰县委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树立对立面,开展思想斗争,拔白旗,插红旗,不断革命,不断前进的决议》,号召“跃进,再跃进”,全县“大跃进”形成热潮。同年底,上报焖铁产量4500余吨,炼铁1300余吨,土法炼出低炭钢150余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文教卫生齐放卫星。不少事情脱离客观实际,许多情况虚报浮夸,强迫命令时有发生,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损害。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县委于9月6日召开县直机关干部大会,20日举办有区、乡、社干部400人参加的人民公社建社训练班;24日以后在全县范围开展建立人民公社的群众运动。1958年9月30日,县委根据中央、省、地委指示,决定将全县19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建成13个人民公社,实现人民公社化。提倡“一大二公”,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结合,刮起“一平二调”的“共产风”。
  1959年春,全县开展整社运动,贯彻第二次中央郑州会议和中共八届七中全会精神,召开县委扩大会,讨论执行毛泽东主席关于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十四句话”方针,即:“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适当积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由社决定;多劳多得,承认差别;价值法则,等价交换”。检查人民公社的整顿工作,纠正过分集中、平均主义和浪费现象,建立队为基础的三级核算制。同年12月3日,中共南丰县委召开二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贯彻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在党内反右倾,在农村开展以两条道路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整社运动,批判所谓富裕中农为代表的反社会主义势力,要求到1967年,全县基本实现工业农业和科学文化现代化。
  1960年至1961年,中共南丰县委先后召开第三届代表大会、三级书记会、各条战线工作座谈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开展以纠正“共产风”为中心的整社运动。在总结交流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和部署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在农业上贯彻“以粮为纲,全面跃进”的方针,1962年粮食总产要求达到1.3亿公斤,棉花100万公斤,油料150万公斤。在工业上,贯彻“两条腿走路”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2年要求大力增加新产品,大抓农业机械制造,使农业初步实现机械化。在财贸方面,大力组织农副产品生产,扩大公社集体所有制商品基地。在财政金融方面,贯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和开源节流的原则,1962年要求税收、利润和财政收入大幅度地超额。在文教卫生方面,贯彻党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要求到1962年基本普及小学,中学入学人数增加20%以上,大量发展政治、文化、技术三结合的红专学校;全面普查地方病,积极预防,突击治疗。
  社会主义教育 1963年3月至1965年春,先在三溪公社石邮大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县范围内分两批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3月28日,中共南丰县委下发《关于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紧急指示》,并召开有县委委员、区、公社书记和县直机关副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联席会议,传达与贯彻省委3月会议精神,研究与部署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抽调60名县直机关干部,分赴各公社、大队对群众进行正面教育。6月2日开始,组织5个工作组在耀里、市山、太和、中和、莱溪公社开展清工分、清帐目、清财物、清仓库的“四清”工作。12月,全县农村铺开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贯彻《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1964年春,在县举办社会主义教育展览,参观人数达8万多人次。1965年2月,县委召开有1755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必须进行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据统计:全县清查出有贪污盗窃的406人,贪污盗窃人民币20653元,粮食26585公斤;挪用公款的850人,挪用人民币47719元;多占工分1293人,计110313分。对干部中的包庇坏人、聚众赌博、大搞封建迷信、买卖婚姻、强迫命令作风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严重的作了组织处理。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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