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黎川县的居宅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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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537
颗粒名称: 三、黎川县的居宅器用
分类号: TU241
页数: 3
页码: 592
摘要: 宅基选择民间建房地基,选择平坦、干燥、土质坚实之处,坐北朝南或坐南朝北。农村住宅,多依山傍水,地势居高临下,门对空旷田畴,房前屋后辟留开阔场地,以便养殖晾晒。屋顶易枯烂漏水,须经常修补更换。旧时,本县山区穷困户及入山垦荒栽树或培植香菇的山民通常搭这种茅屋,称“厂棚”或“茅棚”。抗日时期,南昌等地逃难来黎的难民也在县城搭茅棚居住。
关键词: 居宅 器用

内容

(一)宅基选择民间建房地基,选择平坦、干燥、土质坚实之处,坐北朝南或坐南朝北。农村住宅,多依山傍水,地势居高临下,门对空旷田畴,房前屋后辟留开阔场地,以便养殖晾晒。
  (二)建房特色民国时期至解放初,农村少数殷富人家建砖木结构两进以上厅堂的大屋,一般农户多筑造土墙或木架竹筋泥壁屋,也有架构茅草房的。主要建房种类及其特色大抵分如下几种: 茅屋:以木材或毛竹搭柱梁框架,以杉树皮或芦苇、稻草编苫盖顶,以荆条编壁或加泥浆拌草筋糊壁。屋顶易枯烂漏水,须经常修补更换。旧时,本县山区穷困户及入山垦荒栽树或培植香菇的山民通常搭这种茅屋,称“厂棚”或“茅棚”。抗日时期,南昌等地逃难来黎的难民也在县城搭茅棚居住。
  泥荆壁单列式:杉木柱梁,一脊两坡前后倒水,瓦顶;一排横列二至三间,无厅堂厢房之分,竹荆糊泥壁,有的外壁加筑半截土墙作护壁。门窗均开在前面,有的里面另开侧门使并列几间相通。有的在屋侧或屋后加搭棚屋作厨房或柴间。
  板壁单列式:结构样式与泥荆壁单列相似,只墙壁全部用木板装嵌。通常用杉树板,也有用槠树或其他杂木作板壁的。
  方正单厅式:一厅四房,正中开大门,两旁置窗;厅两侧上下正房有门通向厅堂。瓦顶,前后两坡倒水,四向伸檐梁柱及壁框均为杉木构架,一般外围墙壁用砖砌或土坯筑造,也有竹筋糊泥或木板作外壁的;内房壁多用泥糊竹筋(有的加石灰粉饰)或木板镶嵌的。
  多进复合式:全部砖木结构,或外墙为砖砌,内壁用木板镶嵌。几幢“一厅四房”或“一厅八房”前后贯串,每幢之间有天井、廊巷、横厅(侧厅)连接,底厅后设“退堂”(亦称“祖宗堂”).壁间砌有龛,置“天地君(国)亲师”牌位及列祖先人牌位。有的门外竖“照壁”或设院子,圈围墙,开“槽门”。“一厅四房”的为大厅两侧分列上下正房;“一厅八房”的为大厅两侧分列上下正房和上下厢房(套间),正房门通大厅,厢房除有门通正房外,还设侧门通廊下。较讲究的砖瓦大屋多用巨大花冈岩条石砌门楣、门槛,立柱均有石磉垫基,地面用“三合土”或砖块铺垫,天井用花冈岩长条石或鹅卵石铺砌。房间均置便楼,可堆放物件。
  上述各式房屋均属旧社会至本世纪70年代以前所建房的一般格式。其共同特点是“金字梁”,斜坡屋顶,窗子位置高而狭窄,内部房间的窗户均靠天井透光,室内通风及采光条件均很差。
  长廊式店屋:系本县县城解放前主街道扩建时采用的街面店屋格式。两层楼房,砖木结构。楼下置店铺,铺前为稍高于街面的人行道;楼房靠街墙壁突出恰与人行道齐,立柱竖于街沿,使连接的人行道成为有顶盖的长廊。楼上临街墙壁以石灰、水泥粉饰或以木板镶钉,开玻璃窗,有的还雕塑人物、动物或花卉图案装饰。陶瓦房顶低于街面墙,一律为一坡屋后倒水。新建街道时,整条长街两行廊式人行道首尾数里,连接不断,来往行人及店内靠外货柜,得以遮阳蔽雨。
  新式砖瓦平房:70年代后期,本县城乡群众开始大量建造新式砖瓦平房。一般一厅数房,砖木结构,屋内不设“天井”,装有铁栅的宽大玻璃窗从周围朝外开;门窗油漆;瓦顶,大都为一脊两坡倒水,檐稍宽;地面铺三合土或水泥。
  新式砖瓦楼房:60年代开始,在县城建起少数新式办公楼房,钢筋混凝土构架,砖墙瓦顶,一般2-3层;70年代,城乡办公用房以钢筋混凝土建造者渐多,且部分为柏油、水泥浇铺的平面屋顶;80年代,不仅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剧场、工厂的公用房及集体宿舍多属钢筋混凝土结构,而且部分城乡个人也建造这种质量的住宅。公房多在3-4层(最高的为6层),私房大部分为2层,3层以上的很少。大部分为斜面瓦顶,水泥平顶的较少。新建楼房大都有阳台,室内墙壁刷有彩色涂料,地面刷油漆或打蜡。
  (三)家具器用 1.居室家具民国时期,本县城乡贫困户住房里只有木凳搭板床、摺桌、板凳或竹制床、桌之类的简陋家具;富裕人家则兴用银朱或老漆“粗八宝”、“嫩八宝”雕花床,衣橱、八仙桌、交椅(或“太师椅”)、茶几、银橱桌、倚桌(神案)等;有的则置办雕花嵌瓷板的“宁波式”家具。民国后期,县城又兴置“德国式”床、九斗桌、“骨牌”凳(小方凳)、梳妆台等。也有的人家用竹制家具(床、桌、橱、椅、茶几等)。
  建国后至70年代初,除部分人家沿用旧式家具外,一般都添置“工农床”、“五星凳”(靠背上雕有五星图案)、九斗或五斗书桌(或办公桌);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高低床、挂衣橱、五斗柜、小方桌、木沙发(包括茶几)、床头柜等整套新式家具,在城乡几乎普及;添置软式沙发、装饰橱、食品橱等新品种的人也越来越多。近数年,县城一些青年小家庭开始置办贴塑面的组合家具和藤制家具。
  2.日用家具民国时期,农家一般用铸铁锅、砖砌灶(也有用缸灶的),用篾笊篱捞饭滤汤,倒进木饭甑里蒸;淘米、洗菜、洗碗筷均用陶钵或木盆,洗脸洗澡亦用木盆;用瓦罐或铸铁罐煨在灶膛里烧开水,然后用瓦壶、锡壶或小甏盛装,有的再将这些器皿放进垫了破絮的木桶里保温;舀水用木头挖成的瓢形杓,或用半边干硬的葫芦壳,而用竹制“筒杓”的较普遍;夹火的钳子也多用竹片弯成夹状;在小竹筒上支起一片瓦灯盏或铁灯盏(甚至有以倒置破碗底作灯盏的)作油灯,也有插“摇炉”烧松明子或将竹片、烟茎插进竹筒里作火把照明的;插蜡烛则用木墩、土墩、盛沙竹筒或生萝卜作“烛台”,盛物器具一般为竹编篮、篓、箕,木制桶、盆,陶质缸、甏、钵、罐和粗瓷碗、盏、瓶;较富有人家则有各种锡器、细瓷器或精漆木器盛物。装衣被用篾制箱、笼或木箱、柜、橱。
  城镇居民多用鼎锅蒸饭,铁皮壶烧开水;灯台、烛台多为瓷质或锡制。装衣被的除篾笼、木箱外,也有少数藤箱或皮箱。
  建国后,特别是50年代末开始,搪瓷盆、碗,钢精、玻璃器皿,细瓷餐具、茶具等,在城乡群众家里使用越来普遍;灯具从植物油灯到煤油灯(铁皮、玻璃瓶制作带玻璃罩的“美孚灯”)再到电灯。70年代末,各种座钟、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三用机、黑白电视机等高档商品,纷纷进入农村群众和城镇居民家中。1986年起,部分人家陆续购买洗衣机、彩色电视机、高压锅、电饭煲等现代化家用电器。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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