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日常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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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52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日常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6
页码: 589
摘要: 一般农村每日三餐:早晨粥、饭配合,中午及晚上均吃干饭。城镇居民一粥两饭或两粥一饭:即大部分时日早晨吃粥,中午及晚上吃干饭;夏天则早晚两餐粥,仅中午吃干饭。也有的人家将红薯掺进粥里煮了吃。缺粮年代及贫困户,则每天只吃两餐,还吃不上干饭,常常以红薯、南瓜、芋子、青菜煮稀饭或搅瓜菜米糊充饥。近年来,机关、团体、学校食堂多兴以稀饭配馒头作早餐。菜肴均以炒煮为多,蒸、炸、凉拌较少。女性均穿大襟短衣,漫裆裤。建国后,人民群众衣着情况不断发生变化。
关键词: 黎川县 日常生活

内容

一、饮食传统主食:以大米煮成的粥、饭为主食。一般农村每日三餐:早晨粥、饭配合,中午及晚上均吃干饭。城镇居民一粥两饭或两粥一饭:即大部分时日早晨吃粥,中午及晚上吃干饭;夏天则早晚两餐粥,仅中午吃干饭。也有的人家将红薯掺进粥里煮了吃。缺粮年代及贫困户(主要是解放前),则每天只吃两餐,还吃不上干饭,常常以红薯、南瓜、芋子、青菜煮稀饭或搅瓜菜米糊充饥。近年来,机关、团体、学校食堂多兴以稀饭配馒头(或花卷、油条、包子等面食)作早餐。
  常用菜肴:城乡群众常用佐餐菜肴,以土产蔬菜为主,结合少量豆制品(如各种豆腐)、竹笋、菌类、田螺等。逢年过节或一般来客,则添上鱼虾、蛋类、猪肉;讲究人家也宰杀鸡鸭。菜肴均以炒煮为多,蒸、炸、凉拌较少。农村喜欢辣椒炒菜,平时佐餐菜肴中以辣味者居多。
  筵宴肴馔:民间婚丧寿诞或接待亲友贵客,酒席有常规菜谱。除常饭(办红白喜事的早餐)可以较随便凑足8-10样菜(但也离不开猪肉、鱼、蛋等荤菜)外,一般“正酒”(多系中餐)均须八碗八碟或十碗八碟。八碟(冷菜):香肠(或粉肠)、盐蛋、小炒(扎酱)、骨子(炒猪排、胸骨)、“东坡肉”(煮熟的肥肉裹甜面粉糊再用油炸)、猪下水(炒肠杂或猪肝)、瓜子、花生(过去农家用炒黄豆代瓜子或花生);也有较讲究的用韭菜拌海蜇皮等较贵重的菜替换其中某个冷碟的。八大碗或十大碗(均为热菜):海参、鱼膘(近20余年多以油炸干猪皮代)、墨鱼、银鱼(或蛏干炒黄花菜)、三鲜(即香菇、肉丸、蒸蛋块或菠菜)、肚肺(近来以“红烧狮子头”或“鸳鸯蛋”代)、猪脚、红烧肉、清炖鸡、红烧鱼(或煮辣味鱼)等;也有的以白木耳汤或莲子汤替换某些菜的。如系规模较小的宴席,只请少数(1-2桌)贵客,则菜谱稍有变动。有的用拼盘、水果、糖果糕点代替某些冷碟;在热菜中则有清炖甲鱼、石鸡、秆菇汤等。许多热菜如海参、鱼膘、墨鱼等都不是纯菜,而是以鲜笋、笋干、木耳等作衬子的“和菜”。婚丧喜事宴客,如有送了礼未出席宴会的,要“除位”(或称“除肴”)。即将一桌菜肴分成八份,用碗或芋叶、荷叶、菜叶(近数年用塑料薄膜食品袋)分装好,送给未参加宴会的亲友们。
  酒浆饮料:旧时本县宴客或节日饮用酒浆,均为糯米酿成的米酒。一般用掺一次水进酒酿的“头酒”(或称“甲酒”)待客,自己喝“贰呃”(读n淹)(即掺了二次水的水酒)。比较好的是农历10月间酿成的“十月生”,这种酒浓郁醇正,封口严密的可保存数年不变质。近数年城镇和少数农村请客逐渐以烧酒、啤酒及香槟、可乐等代替米酒。常用止渴饮料,民间大多用绿茶(少数贫穷人家以槠树叶制成“茶”代替)或白开水,直接喝生水(山泉、井水或河水)的也不少;部分农村(主要是樟村、宏村、西城、东堡等)有喝“擂茶”的习惯,即将茶叶、米粒和少量食盐擂碎,用温水冲泡,加撒炒熟(或以油炸熟)的芝麻、大豆或缸豆、鸡鸭瓜、薯片。每逢客来必“汤”(即冲)擂茶。居家人自己也一日数餐喝擂茶解渴。
  茶点副食:旧时,除官家富户从蒸作店购买面粉(或米粉)制作的糕点甜食油果等作为茶点副食外,民间普通人家均以大米为原料制成各种点心。最主要的有“磨浆圆”(磨粳米浆在锅中搅熟揉搓成圆团,再蒸熟)、“炼饭圆”(将粳米煮至夹生米熟时筑搓成糍,再用瓜菜油盐加汤煮熟)、糯糍(用糯米煮熟捞起,再用力捣烂,捏成一团团,再用砂糖、豆粉蘸或用油炒了吃)、介糍(以粳米浆放到锅里搅熟捣烂再用木模印饼状,蒸熟)等。至于米粉(水粉条、粉干)则为经常性的辅助主食。一般人家来客,可炒粉干招待;遇上寿诞,则备水粉分送邻居、亲友。民间还作兴季节性(或节日性)点心:春节做“扁担糍”(年糕,自己吃或送亲友);元宵节吃“元宵丸”(糯米粉揉成团,用水煮);端午节挨家挨户裹粽子(自己吃并赠送亲友);新谷登场做“尝新”圆(磨浆圆);七月半炒粉干;冬至日捣糯糍吃;农历年底,家家制作年果,主要有:灌芯糖(米糖作“皮子”内灌豆粉或芝麻、炒米粉,长条形,手指般粗,香甜酥脆)芝麻片、冻米糕(片)、薯片、花生、豆子、瓜子等,有的地方还制作芋酥(俗称“脚蛋”,用熟芋掺糯米捣烂晒干,再用沙炒或油炸,以稀糖拌芝麻蘸裹)。此外,农村待新客或多年不见的亲友,在正式酒宴前要“煮汤”(即以猪肉煮鸡蛋,一人喝一碗)。民间还习惯于在盛夏季节自采“乒乓子”(亦称“鬼灯笼”)制作“凉水糕”和采萱草制萱草糕作冷食。
  腌晒食品:传统的腌晒食品中,荤菜类主要是:盐腌猪肉、鸡、鹅、鱼(大、小鱼均有),盐蛋、皮蛋、晒(或烤)干鱼(淡味),香肠等。素菜类有酸菜(用芥菜、白菜、萝卜菜或雪里红制成,湿的称“腌菜”,蒸熟后再晒干的称“挪菜”)、冬瓜干、茄子干、豆角干、罗卜干、葫子干、苦瓜干、南瓜干、丝瓜干、木槿花干和各种草菇、野菇干等。解放后至今,农村群众及部分城镇居民,仍然保留制作和食用腌晒食品的习惯。近年来,由于县内西瓜种植和食用量大大增加,有的人家开始晒制西瓜皮干作菜吃。
  二、服饰鞋帽 (一)衣服质料及款式旧社会,劳动群众衣着穿戴十分简朴粗劣。民国时期,城乡穷苦百姓均着家织棉布(土布)、“厂布”(市布)或自织粗糙夏布,颜色一般为本色(白色)、青(黑色)、“度蓝”(靛青)、“冻绿”(用乌桕子壳煮染成的赭红带绿色)和黄色(用山栀子染煮成)等。衣服式样,上衣男式为对襟(正中安钮扣或绊扣),也有少数年老者穿大襟(侧旁安绊扣)。均为短装。裤子均为“漫裆”(即裆上不开衩不安扣),裤腰长,用带子系缚。女性均穿大襟短衣,漫裆裤。
  官绅、知识界和商界人士及部分女眷,则多穿长装:男式大襟长衫,或外罩马褂、马夹;女的穿旗袍,女青年(如女学生等)则上穿大襟短衫,下穿裙子。公职人员和学生,男性上身内穿衬衣,外罩中山装(亦称制服)或学生装,下身穿西装长裤(夏天也有穿西装短裤的)。衣料质量一般为洋布、竹布、府绸,也有少数富裕人家穿哔叽、香云纱和各种绸缎、毛料的。绒线等各种针织品内衣裤也开始在这些阶层人们中流行穿着。
  建国后,人民群众衣着情况不断发生变化。50年代,城乡人民穿土布衣服的逐渐减少,白细布、阴丹士林蓝、学生蓝、花洋布和各种线布、咔叽、哔叽等逐渐盛行。城镇青年还兴买花纹大、色彩鲜艳的苏联花布做衣裳;农村中老年和中年衣服式样改动不大,但青年男女却和城镇青年差不多:内穿衬衣,外着中山装、列宁装(女式),西装裤、工装裤。工农群众穿毛线内衣的也日益增多了。60年代起,社会上穿补钉衣服的现象已少见,衣料方面以卡叽布、灯芯绒等最盛行;毛线已成为千家万户必备的内衣材料。70年代,化纤布(如的确良、涤卡等)、呢绒等已作为时髦衣料争相购买。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们服装色调仅限于白、黑、蓝、灰、草绿等几种,尤其是穿草绿色的军服和“红卫兵”服装式样遍及城乡各阶层男女老少。80年代,随着人们的思想解放和经济条件的改善,人们服装的式样、色彩和衣料质量都大有改观。在衣服款式上,除风行西装外,各种镶边、缀图案花纹和金属钮扣的新奇装式不断出现。女性(特别青少年女性)盛穿各式裙子,男女青年都兴穿着紧身衣裤(如牛仔裤等)和各种色彩鲜艳、花纹新颖的服装。服装衣料也越来越高级,化纤、呢绒、绸缎、毛料等,十分普遍。
  (二)鞋袜帽巾鞋: 民国时期至解放初,本县劳动群众白天下田或行短路均赤足,上山砍柴或挑担走远路才穿禾秆编织的草鞋(少数用竹麻丝编草鞋),晚上上床前或作客才穿自制布面布底平口单鞋,冬天极少数人穿自制布面布底棉鞋。城镇妇女及中等以上人家穿鞋的较多。夏天城镇男人或小孩喜穿木屐。雨天大多数均赤脚,城镇生活较好人家购买牛皮面钉鞋。民国后期和解放初期,开始有较多人穿平口套鞋(橡胶雨鞋)和胶底帆布面的力士鞋和球鞋。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草鞋渐被淘汰,被力士鞋、解放鞋所取代;布面鞋渐从平口改为包面,部分人还将布底改为胶底;牛皮面木底的钉鞋几乎绝迹,胶质雨鞋平口式的也渐次减少,元宝式的风行一时;以木屐作拖鞋的也极少见了;工人、干部等穿皮鞋的也日渐增多。70年代,各种塑料凉鞋、塑料(硬塑或泡沫)拖鞋,塑制雨鞋及注塑底布面男女便鞋纷纷问世,本县也办起了塑料厂,主要生产各种塑料凉鞋、拖鞋、因此,城乡群众穿塑料鞋的越来越多。橡胶雨靴也以穿高统、半高统的为时髦。进入80年代后,塑料鞋、靴的品种更多,色彩更艳丽,式样更新颖,穿着的人也更普遍了。且男女均喜爱穿高跟式的塑料鞋和皮革靴鞋,穿力士鞋和解放鞋的相应减少了,但高统运动鞋、旅游鞋又成了热门货,甚至许多年老干部也争相购买旅游鞋穿。
  袜: 民国时期,本县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村男人)一年到头不穿袜子。少数老人或妇女冬天穿布袜或粗棉纱袜;城镇居民一般也在冬天才穿线袜,极少部分较富有妇女才穿丝光袜。
  建国后,穿袜子的才逐渐多起来,但也只是在寒冷的天气里才穿。50年代至60年代,男女老少大都穿粗纱或细纱棉质线袜。成年人袜子颜色单调,全都是单色的,无花纹;童年婴孩才穿几种颜色间开的横条花袜。70年代开始有少数人穿尼龙袜,以后渐渐增多;夏天穿丝光袜的也多起来了,穿用线袜的相对减少了。袜子颜色种类比以前丰富,但单色的较多,多色织花的只有年轻妇女和儿童穿用。80年代,尼龙袜、丝光袜普及城乡,颜色花纹多种多样,也突破了性别、年龄上的界限,只按长短规格自由选择。在青年女性中,穿腿袜的也占很大比例。
  帽: 民国时期及解放初,本县农民中男的在冷天大都带黑色或深蓝色棉纱帽(形如倒扣的钵子),女的用黑色绉巾扎头或带黑色宽布头箍(俗称“遮仂”)。城镇居民帽子式样种类较多,上层人士戴呢质礼帽的居多(有的夏天戴“拿破仑或礼帽式草帽);商人戴瓜皮帽,其他阶层戴鸭舌帽、尖顶绒花帽、“猴子”帽等,无一定规;孩童戴“狗头”帽、“囟门搭(凉圈)、“冲天把”等。建国后,统兴解放帽、鸭舌帽。80年代后帽子式样、色彩逐渐变化多样。
  (三)佩饰用品民国时期本县民间佩饰用品,除少数有钱人家以黄金打制或金质镶玉石、珍珠等外,一般能勉强置备佩饰的,大都以白银或品级较低的白玉、碧玉制成。男性成年人只少数富裕的带金戒指,绝大部分人不戴佩饰。除生活贫困者外,女性备银质或玉质手镯和银戒指的较多,部分人用白银打制围兜练;有的少女戴耳环、耳坠,但大部分耳坠并非银质、玉质,只用丝线吊着小珠小环;插花簪、绒花的较普遍。给儿童备置饰物之风历来甚盛:一般童帽上缀“福”、“寿”等吉祥字样银牌或蝙蝠形图案,或加缀银质小铃铛;颈脖上戴项圈或悬于胸前的“长命富贵”、“百家锁”、银镶犬牙,或用布和丝线缝制编扎的公鸡、麒麟、猴子、鸡心、菱角诸形状的香袋,或在端午节期间悬佩彩色粽子串、茶蛋络等等;有条件的人家还给孩子带银手镯,戴足镯的虽也有,但较少数。
  三、居宅器用 (一)宅基选择民间建房地基,选择平坦、干燥、土质坚实之处,坐北朝南或坐南朝北。农村住宅,多依山傍水,地势居高临下,门对空旷田畴,房前屋后辟留开阔场地,以便养殖晾晒。
  (二)建房特色民国时期至解放初,农村少数殷富人家建砖木结构两进以上厅堂的大屋,一般农户多筑造土墙或木架竹筋泥壁屋,也有架构茅草房的。主要建房种类及其特色大抵分如下几种: 茅屋:以木材或毛竹搭柱梁框架,以杉树皮或芦苇、稻草编苫盖顶,以荆条编壁或加泥浆拌草筋糊壁。屋顶易枯烂漏水,须经常修补更换。旧时,本县山区穷困户及入山垦荒栽树或培植香菇的山民通常搭这种茅屋,称“厂棚”或“茅棚”。抗日时期,南昌等地逃难来黎的难民也在县城搭茅棚居住。
  泥荆壁单列式:杉木柱梁,一脊两坡前后倒水,瓦顶;一排横列二至三间,无厅堂厢房之分,竹荆糊泥壁,有的外壁加筑半截土墙作护壁。门窗均开在前面,有的里面另开侧门使并列几间相通。有的在屋侧或屋后加搭棚屋作厨房或柴间。
  板壁单列式:结构样式与泥荆壁单列相似,只墙壁全部用木板装嵌。通常用杉树板,也有用槠树或其他杂木作板壁的。
  方正单厅式:一厅四房,正中开大门,两旁置窗;厅两侧上下正房有门通向厅堂。瓦顶,前后两坡倒水,四向伸檐梁柱及壁框均为杉木构架,一般外围墙壁用砖砌或土坯筑造,也有竹筋糊泥或木板作外壁的;内房壁多用泥糊竹筋(有的加石灰粉饰)或木板镶嵌的。
  多进复合式:全部砖木结构,或外墙为砖砌,内壁用木板镶嵌。几幢“一厅四房”或“一厅八房”前后贯串,每幢之间有天井、廊巷、横厅(侧厅)连接,底厅后设“退堂”(亦称“祖宗堂”).壁间砌有龛,置“天地君(国)亲师”牌位及列祖先人牌位。有的门外竖“照壁”或设院子,圈围墙,开“槽门”。“一厅四房”的为大厅两侧分列上下正房;“一厅八房”的为大厅两侧分列上下正房和上下厢房(套间),正房门通大厅,厢房除有门通正房外,还设侧门通廊下。较讲究的砖瓦大屋多用巨大花冈岩条石砌门楣、门槛,立柱均有石磉垫基,地面用“三合土”或砖块铺垫,天井用花冈岩长条石或鹅卵石铺砌。房间均置便楼,可堆放物件。
  上述各式房屋均属旧社会至本世纪70年代以前所建房的一般格式。其共同特点是“金字梁”,斜坡屋顶,窗子位置高而狭窄,内部房间的窗户均靠天井透光,室内通风及采光条件均很差。
  长廊式店屋:系本县县城解放前主街道扩建时采用的街面店屋格式。两层楼房,砖木结构。楼下置店铺,铺前为稍高于街面的人行道;楼房靠街墙壁突出恰与人行道齐,立柱竖于街沿,使连接的人行道成为有顶盖的长廊。楼上临街墙壁以石灰、水泥粉饰或以木板镶钉,开玻璃窗,有的还雕塑人物、动物或花卉图案装饰。陶瓦房顶低于街面墙,一律为一坡屋后倒水。新建街道时,整条长街两行廊式人行道首尾数里,连接不断,来往行人及店内靠外货柜,得以遮阳蔽雨。
  新式砖瓦平房:70年代后期,本县城乡群众开始大量建造新式砖瓦平房。一般一厅数房,砖木结构,屋内不设“天井”,装有铁栅的宽大玻璃窗从周围朝外开;门窗油漆;瓦顶,大都为一脊两坡倒水,檐稍宽;地面铺三合土或水泥。
  新式砖瓦楼房:60年代开始,在县城建起少数新式办公楼房,钢筋混凝土构架,砖墙瓦顶,一般2-3层;70年代,城乡办公用房以钢筋混凝土建造者渐多,且部分为柏油、水泥浇铺的平面屋顶;80年代,不仅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剧场、工厂的公用房及集体宿舍多属钢筋混凝土结构,而且部分城乡个人也建造这种质量的住宅。公房多在3-4层(最高的为6层),私房大部分为2层,3层以上的很少。大部分为斜面瓦顶,水泥平顶的较少。新建楼房大都有阳台,室内墙壁刷有彩色涂料,地面刷油漆或打蜡。
  (三)家具器用 1.居室家具民国时期,本县城乡贫困户住房里只有木凳搭板床、摺桌、板凳或竹制床、桌之类的简陋家具;富裕人家则兴用银朱或老漆“粗八宝”、“嫩八宝”雕花床,衣橱、八仙桌、交椅(或“太师椅”)、茶几、银橱桌、倚桌(神案)等;有的则置办雕花嵌瓷板的“宁波式”家具。民国后期,县城又兴置“德国式”床、九斗桌、“骨牌”凳(小方凳)、梳妆台等。也有的人家用竹制家具(床、桌、橱、椅、茶几等)。
  建国后至70年代初,除部分人家沿用旧式家具外,一般都添置“工农床”、“五星凳”(靠背上雕有五星图案)、九斗或五斗书桌(或办公桌);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高低床、挂衣橱、五斗柜、小方桌、木沙发(包括茶几)、床头柜等整套新式家具,在城乡几乎普及;添置软式沙发、装饰橱、食品橱等新品种的人也越来越多。近数年,县城一些青年小家庭开始置办贴塑面的组合家具和藤制家具。
  2.日用家具民国时期,农家一般用铸铁锅、砖砌灶(也有用缸灶的),用篾笊篱捞饭滤汤,倒进木饭甑里蒸;淘米、洗菜、洗碗筷均用陶钵或木盆,洗脸洗澡亦用木盆;用瓦罐或铸铁罐煨在灶膛里烧开水,然后用瓦壶、锡壶或小甏盛装,有的再将这些器皿放进垫了破絮的木桶里保温;舀水用木头挖成的瓢形杓,或用半边干硬的葫芦壳,而用竹制“筒杓”的较普遍;夹火的钳子也多用竹片弯成夹状;在小竹筒上支起一片瓦灯盏或铁灯盏(甚至有以倒置破碗底作灯盏的)作油灯,也有插“摇炉”烧松明子或将竹片、烟茎插进竹筒里作火把照明的;插蜡烛则用木墩、土墩、盛沙竹筒或生萝卜作“烛台”,盛物器具一般为竹编篮、篓、箕,木制桶、盆,陶质缸、甏、钵、罐和粗瓷碗、盏、瓶;较富有人家则有各种锡器、细瓷器或精漆木器盛物。装衣被用篾制箱、笼或木箱、柜、橱。
  城镇居民多用鼎锅蒸饭,铁皮壶烧开水;灯台、烛台多为瓷质或锡制。装衣被的除篾笼、木箱外,也有少数藤箱或皮箱。
  建国后,特别是50年代末开始,搪瓷盆、碗,钢精、玻璃器皿,细瓷餐具、茶具等,在城乡群众家里使用越来普遍;灯具从植物油灯到煤油灯(铁皮、玻璃瓶制作带玻璃罩的“美孚灯”)再到电灯。70年代末,各种座钟、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三用机、黑白电视机等高档商品,纷纷进入农村群众和城镇居民家中。1986年起,部分人家陆续购买洗衣机、彩色电视机、高压锅、电饭煲等现代化家用电器。
  四、其他 (一)“表禁” 农村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往往自立乡规民约,并订立某些处罚违犯公禁者的条规。“表禁”就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一般规定凡违犯公禁(如砍伐了村庄上后龙山、水口地和其他封山上的树木、毛竹,或损坏公共工程等)者,罚以表给(散发)全村每家豆腐若干斤、猪肉若干斤,具体数量视犯禁情节轻重而定。
  (二)邀会农村的一种自发性小型互助形式。包括钱会、谷会、豆腐和肉会等几种。
  钱会、谷会:某家急需一笔钱用,即邀集几家亲友邻居“来会”,每家每月交钱或谷子若干,归首邀会者值“头会”,以后的轮值次序由公共商定或抽签安排。有的“会”还议定计息,每轮交会款或谷款数按利率递增,后值会者得到的钱或谷也相应更多。
  豆腐会、肉会:一些无集镇无市场的农村,除年节或办喜事外,平时杀猪和做豆腐一家人一时吃不掉,又不能久留,出卖也不方便,便分“借”给村上邻居吃,不收钱,只记帐;根据具体情况轮值作“东”,分期分批归还。这样,平时大家都能经常吃上肉和豆腐,而且不用付现款,杀猪和做豆腐的人家又可细水长流地将猪肉、豆腐回收给自己食用。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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