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族产 族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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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507
颗粒名称: 三、族产 族学
分类号: K819
页数: 2
页码: 586
摘要: 族产为各世家宗族公共财产。族产农田又包括醮田和学田两项:醮田由族中各房系后裔轮值经管,其收益除担负当年筹办四时八节的家庙祭祀开支和主办全族清明酒饭费用外,余下部分归轮值者享有。学田收益主要为鼓励族人上学用度。族产山林中,主要是合族购买的祖坟山,系专作先祖及子孙及其妇媳安葬之地,他族外姓人不得在此下葬。解放后,各姓祖坟山亦与其他山地一样,全部收归国有。据民国28年前后统计,当时全县有族学20余校。民国后期,除县城“真儒小学”仍保存外,其他族学基本停办。解放后,各类私立学校均撤除,由国家统一开办。
关键词: 族产 族学

内容

族产为各世家宗族公共财产。族产包括家庙、公祠、谷仓等房产和农田、山林,其中农田为最主要产业。族产农田又包括醮田和学田两项:醮田由族中各房系后裔轮值经管,其收益除担负当年筹办四时八节的家庙祭祀开支和主办全族清明酒饭费用外,余下部分归轮值者享有。学田收益主要为鼓励族人上学用度。宗族大、族产多的,其置备的学田也多。有的宗族,将部分学田直接拨奖给族中在学习上有成就的人(如科举时代考上了“功名”,废科举后考上了各级学校等),也有的从学田收益中按定额拨稻谷分奖给这类族人,作为奖赏和学习补助。族产山林中,主要是合族购买的祖坟山,系专作先祖及子孙及其妇媳安葬之地,他族外姓人不得在此下葬。解放后,各姓祖坟山亦与其他山地一样,全部收归国有。
  本县大姓宗族自办族学自民国初年开始。民国时期,县城有“邓氏真儒小学”、“涂氏小学”、“潘氏三一小学”等,中田有陈、鲁二姓合办的“光裕小学”、宏村有“孔家小学”、樟村有“杨家小学”、东山有“涂家小学”、茶亭有“武家小学”等。据民国28年前后统计,当时全县有族学20余校。族学由本姓推举人任校长,有的由族长兼校长,也有的建立校董事会,推举几位族人共同参与管理,自聘教师,学生除本姓子弟外,也可兼收当地外姓儿童,但本姓学生享受优惠照顾(如免收学费、可领助学金等)。民国后期,除县城“真儒小学”仍保存外,其他族学基本停办。解放后,各类私立学校均撤除,由国家统一开办。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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