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庙 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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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506
颗粒名称: 二、家庙 宗法
分类号: K819
页数: 1
摘要: 旧社会本县各大姓均建有家庙,有的还在家庙之外,分建若干分支公祠。县城的邓、黄、涂、刘、朱、余、潘、薛、江等姓,中田的陈、鲁二姓,宏村的孔姓,樟村的杨姓,河塘的李姓等宗族所建的家庙,规模都很大。其中宏村孔氏家庙创建于明正德年间,其始迁祖则是元至元年间移居至此,据考为孔子五十二代孙。家庙还是族人聚会场所。每岁旧历大年初一,为全族团拜日,当天上午,在家庙所在地及附近居住的本族男性老少,均须去家庙向祖宗叩头,向本族尊长拜年和互相礼拜。违犯族规者,送家庙当众处置。轻者呵斥训教,或鞭打杖责,重则铲谱、灭醮,或捆绑押送官府究治。
关键词: 黎川县 家庙 宗法

内容

旧社会本县各大姓均建有家庙,有的还在家庙之外,分建若干分支公祠(均俗称“祠堂”)。县城的邓、黄、涂、刘、朱、余、潘、薛、江等姓,中田的陈、鲁二姓,宏村的孔姓,樟村的杨姓,河塘的李姓等宗族所建的家庙,规模都很大。其中宏村孔氏家庙创建于明正德年间,其始迁祖则是元至元年间(1341年)移居至此,据考为孔子五十二代孙。
  家庙除设有始迁祖以下列祖列宗的牌位外,还在大堂墙上贴有全族现有人丁总名单和本族公订规约等。家庙还是族人聚会场所。每岁旧历大年初一,为全族团拜日,当天上午,在家庙所在地及附近居住的本族男性老少,均须去家庙向祖宗叩头,向本族尊长拜年和互相礼拜。有族产的宗族还作兴“吃清明”,即在每年清明节日,筹办酒饭供族人聚餐。“清明饭”的规格及参加者范围各有不同。有的肴菜丰盛,有的可简朴;有的不供酒菜,只供饭食,称“饭清明”;也有的不办宴席,只按各家人丁多少散发猪肉,称“表祚肉”。有的全族大小一律参加,有的只男性参加,女性不参加;有的成年人参加,小孩不参加。
  宗族订有严格的宗法(亦称族规),一般均按封建时代提倡的“孝悌忠信”为宗旨,并根据当时本地区、本宗族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违犯族规者,送家庙当众处置。轻者呵斥训教,或鞭打杖责(家庙专设有宽面长条凳、竹板、木杖,违规者向祖宗牌位下跪请罪,并伏在大凳上,由族长或房长执板、杖责打),重则铲谱(宗谱上除名)、灭醮(不得享受该轮值的族产收益),或捆绑押送官府究治。这些对于维护旧时道德风尚和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因封建礼教本身的反动性与残酷性,使一些追求自由解放的无辜男女遭受迫害。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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