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黎川县节制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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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501
颗粒名称: (三)黎川县节制生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2
页码: 583
摘要: 1978年,先后开展全县节育工作检查,举办节育手术医师经验交流会、医生训练班和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1979年9月开始发放《独生子女证》。通过宣传和落实有关规定,采取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越来越多;全县发放《独生子女证》,1971年9-12月仅24份,1980年153份,1981年195份,1982年485份,1983年782份,1987年达1794份,至1990年累计发放独生子女证2750份。几年来,计划生育部门还在“六一”儿童节期间,为全县领证的独生子女开展全面的健康检查和发给慰问品,促进了计划生育的开展,全县计划生育率,1988年为54.55%,1989年为52.91%,1990年为67.03%。
关键词: 黎川县 节制生育

内容

1972年、1973年、1974年、1977年,本县曾先后通过举办展览、印发材料等多种方式进行节育宣传,1977年冬,又大规模地开展了节制生育的宣传和落实节育措施活动,为此后开展计划生育,奠定了良好基础。1978年,先后开展全县节育工作检查,举办节育手术医师经验交流会、医生训练班和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1979年,县革命委员会发出了《批转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全县计划生育奖惩暂行规定的意见”的通知》,为结合当地情况,贯彻“奖一、限二、杜三”(即奖励一对夫妇终生只生一胎,限制生二胎和杜绝第三胎出生)的政策,提供了具体依据。1979年9月开始发放《独生子女证》。1982年,县人民政府又发出了《关于推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奖惩规定》,对实行节育措施,保证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规定了奖励办法;对违犯规定的提出了惩罚条例。通过宣传和落实有关规定,采取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越来越多;全县发放《独生子女证》,1971年9-12月仅24份,1980年153份,1981年195份,1982年485份,1983年782份,1987年达1794份,至1990年累计发放独生子女证2750份。几年来,计划生育部门还在“六一”儿童节期间,为全县领证的独生子女开展全面的健康检查和发给慰问品,促进了计划生育的开展,全县计划生育率,1988年为54.55%,1989年为52.91%,1990年为67.03%。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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