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469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群众体育 |
分类号: | G811.4 |
页数: | 3 |
页码: | 549 |
摘要: | 民国及其以前,本县虽有一些传统的民间体育活动,如登高、武术、舞龙灯、划龙船、踩高跷等,但多在逢年过节时由少数人自发地凑在一起进行。(一)运动场民国时期,只有中学和部分中心小学设有操场或简易篮球场。此外,一些基层单位建有水泥地面球场或简易篮球场。此后,县城每年举行一到两次职工篮球赛,已成惯例,延续至今。本县派出代表队或选派运动员参加历届全区、全省运动会,所得较前名次如下: 1959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二届运动会,获男子篮球第一名。同年,参加抚州地区第四届运动会,分别获得女子篮球第四名、女子自行车团体第三名、女子铅球第一名、男子跳远第三名。 |
关键词: | 黎川县 群众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