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46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体育
分类号: G8
页数: 5
摘要: (一)机构设置建国前,黎川未设专门体育机构。建国初期,体育工作由县文教科兼管,主要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活动。1958年6月,成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文教工作的副县长兼任,配有专职干部1名。1959年,由县人民武装部牵头,成立县国防体育协会,下设国防体育俱乐部。1960年11月,具体委并入县文教卫生局,但仍保留其名称。1969年,本县体育工作实行军事管制,并成立县军事体育运动领导小组。1974年6月,成立黎川业余体校,设少儿男、女体操班各1个。二是在出席省、地运动会前,举行选拔赛,选优集训,培养提高。同年,参加抚州地区第四届运动会,分别获得女子篮球第四名、女子自行车团体第三名、女子铅球第一名、男子跳远第三名。
关键词: 体育 黎川县

内容

(一)机构设置建国前,黎川未设专门体育机构。建国初期,体育工作由县文教科兼管,主要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活动。
  1958年6月,成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文教工作的副县长兼任,配有专职干部1名。
  1959年,由县人民武装部牵头,成立县国防体育协会,下设国防体育俱乐部。
  1960年11月,具体委并入县文教卫生局,但仍保留其名称。
  1969年,本县体育工作实行军事管制,并成立县军事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1973年2月,复设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有专职干部3名。
  1974年6月,成立黎川业余体校,设少儿男、女体操班各1个。
  1984年6月,具体委并入教育局,但仍保留名称,办公地点分设,经费分开管理。
  1985年12月,成立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至1990年底,该协会下设9个分会,共有会员281人。
  1989年,重新单设县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队伍培训本县培养运动员的主要措施,一是选拔有一定技能和素质较好的少年儿童,进入业余体校培训,为省、地输送体育“尖子”。二是在出席省、地运动会前,举行选拔赛,选优集训,培养提高。至1990年,本县共培训国家等级运动员48名(含已输送到上级体育单位的运动员),其中:健将级1名,一级4名,二级4名,三级30名,少年级9名。
  至1990年,本县拥有国家等级裁判员共18名,其中:一级1名(肖来福,男,国家一级技巧裁判员),二级2名,三级15名。
  本世纪30年代中期,兴办国民学校后,黎川县各中、小学普遍开设体育课,有专任或兼任体育教师。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南昌等沦陷区的几所中学迁来黎川,师资力量较强,学生人数增加,推动了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当时的体育项目主要是徒手操、篮球等。
  1939年和1942年,县教育科先后主办两次小型的全县学校田径运动会,参加人数均在百名左右,由于场地和设施十分简陋,运动成绩不佳,纪录无从查考。7 建国后,各中学、完全小学大多设有操场或简易球场,全县各中、小学坚持每天开展“两操一活动”(即课间操、眼保建操和课外活动),每周上两节体育课,使体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有的学校(或教学辅导站)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运动会。
  50年代,中等学校开始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锻炼制度(简称“劳卫制”),这项制度于“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后停止推行。
  1965年,在抚州地区中学生乒乓球赛中,本县女代表队荣获少年团体冠军;后参加全省比赛,获第三名。
  1980年,本县运动员刘小川参加第二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男子三级跳远第一名,打破保持21年之久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纪录。
  80年代,全县各类学校实行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经常举行达标比赛。据1985年4月统计,全县达标的青少年学生共4950人,其中:青年组2120人,少年一、二组2830人。
  1984年8月,黎川一中田径队参加抚州地区中学传统体育项目达标比赛,获团体总分第三名。
  在1985年抚州地区中学生运动会上,本县共有12名运动员获得名次,其中包括女子少年组100米、400米、女子4×100米、男子少年组400米4个项目的第一名。
  在1988年抚州地区中学生、传统校田径运动会上,本县共有10名运动员获得名次,其中:黄亮获传统校组男子100米第一名。
  民国及其以前,本县虽有一些传统的民间体育活动,如登高、武术、舞龙灯、划龙船、踩高跷等,但多在逢年过节时由少数人自发地凑在一起进行。
  建国后,随着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由学校到机关、工厂、农村蓬勃开展起来,运动项目由徒手操、篮球逐步增加到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射击、田径、自行车、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登山、游泳、拔河、技巧、气功等10多个项目,参加体育活动的人越来越多。
  (一)运动场民国时期,只有中学和部分中心小学设有操场或简易篮球场。建国后,在县城今日峰路中段县供销贸易中心后面建有人民广场,人民广场即为简易的200米田径场,广场内有两个木质球架的篮球场(该广场于1974年以后陆续被县属有关单位建房时占用)。1973年,在县城东方红大道兴建了一座能容2500多名观众的、有固定露天看台的水泥地面灯光球场。此外,一些基层单位建有水泥地面球场或简易篮球场。至1990年底,全县有各类篮(排)球场60多个,其中:简易灯光球场4个、水泥地面球场20多个。
  (二)体育比赛建国后,群众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在县内蓬勃展开。例如,1964年由县体委、县总工会联合主办的“健康杯”篮球赛,对于普及和提高篮球运动起了积极作用。此后,县城每年举行一到两次职工篮球赛,已成惯例,延续至今。此外,每逢节假日,具体委、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联合主办小型多样的单项或综合性体育比赛。
  本县派出代表队或选派运动员参加历届全区、全省运动会,所得较前名次如下: 1959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二届运动会,获男子篮球第一名。
  1964年,参加江西省第二届运动会的本县运动员肖来福,获男子自由体操第一名、双杠第一名、单杠第三名、吊环第三名、鞍马第三名、跳马第三名。
  1974年,参加江西省第四届运动会的本县运动员王安玲,获女子乙组铁饼第五名、铅球第六名。
  同年,参加抚州地区第四届运动会,分别获得女子篮球第四名、女子自行车团体第三名、女子铅球第一名、男子跳远第三名。
  1978年,参加江西省第五届运动会的本县运动员鲁阵荣,获女子50公里公路自行车第三名。
  同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五届运动会,分别获得女子15公里公路自行车团体第二名、女子15公里公路自行车第一名、男子三级跳远第二名、男子跳远第三名、男子马拉松第二名。
  1982纯,参加江西省第六届运动会的本县运动员吴建军,获男子组体操全能第四名、自由体操第四名、鞍马第四名、吊环第五名、跳马第四名、双扛第四名、单杠第六名。
  同年,参加抚州地区第六届运动会,分别获得女子铁饼第三名、男子排球第六名、男子10000米第六名。
  1986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七届运动会,分别获得男子400米第一名、男子800米第一名、男子跳远第二名、女子3000米第二名、女子铁饼第三名、女子标枪第三名。
  1990年参加抚州地区第八届运动会,分别获得男子篮球第二名、围棋团体总分第四名和个人第一名。
  (三)部分田径项目最高成绩 1974年以后,本县运动员在地区以上举办的运动会或田径赛中,获得的最高成绩纪录如下表所示。
  黎川县业余体校创建于1974年6月,分设男、女体操班各一个。建校初期,由县体委主管,经费主要由县体委开支,抚州地区体委资助一部分,教练员由原县一中体育教师肖来福担任,另配小教员2名。
  1978年4月,该校转属省办普通班,由省体委按当时在册学员人数拨给经费2千多元。此后,每年由省体委拨给活动经费5千元。
  1981年,经省体委批准,该校男子体操班转为省办重点班。
  县业余体校建立后,陆续修建了长25米、宽15米的体操训练房和学员食堂、浴室,面积共约500平方米。体操训练房内设有男子单杠、双杠、跳马、鞍马、吊环、自由体操6个项目和女子平衡木、高低杠、跳马、自由体操4个项目的训练和比赛器械,房内装有电灯、吊扇,设备比较齐全。
  业余体校的学员,主要从县城各中、小学以及幼儿园中身体素质和学习成绩较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中选拔。训练时间,平时利用早晨和下午课外活动时进行,寒、暑假则集中训练。学制每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大约三分之一的学员回原学校,三分之二的学员留业余体校继续参加训练。业余体校分别制订了教练员守则、学员守则,每半年对照守则进行一次小评,年终总评,表扬奖励先进。
  县业余体校建立后,至1990年底,共培训学员650多人。先后向省、地两级体育运动队、体校和其他有关单位输送了优秀学员31名,他们当中不少人经过继续学习和培训,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了优异成绩。例如:输送到省体工队的女学员吴红秀,于1983年在上海举行的全国技巧锦标赛中,获得单跳第四名,并达到运动健将标准;输送到省体工队的男学员吴建军,1985年在浙江、江西、上海三省市体操比赛中,荣获吊环、双杠第一名和全能第二名,并多次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性比赛,曾被列为全国优秀青少年选手;输送到省体校的女学员潘亚琪,1983和1984年在南昌、合肥举行的全国少年技巧锦标赛中,两次夺得“女子三人”金牌。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