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425 |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医药卫生 |
| 分类号: | R19 |
| 页数: | 15 |
| 页码: | 533 |
| 摘要: | 据明正德十年编修的《新城县志》记载:“国家设医官率领医生以医疾病,复设惠民局,授以官价收买药饵,储积其中,使凡有疾病者皆取给焉。”由此可见,惠民药局既是卖药的店铺,又是医官治病的机构。政府设立医院则始于民国时期。同年11月,县卫生院更名为县人民医院,成为以治疗为中心的医疗机构。1955年底,全县7个区均设有公立卫生所,共有医务人员37名。此外,华山垦殖场办有职工医院,一些人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自办了医务室。 |
| 关键词: | 黎川县 医药 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