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像和闭路电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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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421
颗粒名称: 四、录像和闭路电视
分类号: TN946
页数: 1
页码: 531
摘要: 1984年3月,本县日峰镇开始出现个体经营的电视录像。为了加强管理,县文化广播电视局于1985年4月临时成立录像管理办公室,会同县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当前营业性电视录像管理的规定》,这一规定贯彻执行后,混乱局面初步扭转,但违章、违法事件仍有发生。同年9月16日,全县20个营业性录像队全部停业整顿,整顿后,保留的12个录像队都由县乡两级文化馆(站)、电影院(队)主管经营,录像带由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音像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发行。1988年9月,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黎川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县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销售和录像放映、闭路电视等。
关键词: 录像 闭路电视

内容

(一)录像
   1984年3月,本县日峰镇开始出现个体经营的电视录像。同年秋、冬两季,营业性录像队在本县城乡一哄而起,多达20余个,所放片带大多是走私的海外产品,内容不健康。有的录像队或明或暗放映淫秽片带。为了加强管理,县文化广播电视局于1985年4月临时成立录像管理办公室,会同县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当前营业性电视录像管理的规定》,这一规定贯彻执行后,混乱局面初步扭转,但违章、违法事件仍有发生。1985年6月下旬,又在全县城乡开展查禁淫秽音像制品的工作,收缴了130多盒禁映片带,对传播放映过淫秽录像带的3个录像队分别作了处罚,司法机关逮捕法办了一名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同年9月16日,全县20个营业性录像队全部停业整顿,整顿后,保留的12个录像队都由县乡两级文化馆(站)、电影院(队)主管经营,录像带由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音像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发行。1988年9月,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黎川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县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销售和录像放映、闭路电视等。1989年,到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注册的营业性录像队12个,录像管理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闭路电视
   县粮油贸易公司于1990年10月投资1万元开办闭路电视,有共用天线和放大机1套、录像机1台,终端户数20户,年播映200次左右,每次开机时间约7小时,其中5小时转播中央台或江西台节目,2小时播映录像片。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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