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388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档案工作 |
分类号: | G275 |
页数: | 2 |
页码: | 520 |
摘要: | 建国初期,县内重要文书档案分别由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档案室管理。1959年3月,建立县档案馆,1960年11月撤销;1963年3月复设县档案馆。1968年冬,县级机构合并,档案工作人员下放,直到1973年才调回。1980年9月,成立县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4年6月,撤销档案局,保留档案馆;1986年2月,恢复档案局,仍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90年底,局、馆工作人员共5人。与此同时,县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得到加强,村公所建档工作逐步展开。档案提供利用工作,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变被动提供为主动服务。 |
关键词: | 黎川县 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