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376 |
| 颗粒名称: | 二、黎川县电影放映单位经营效益 |
| 分类号: | J94 |
| 页数: | 1 |
| 页码: | 516 |
| 摘要: | 电影放映单位既要注重社会效益,又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1954年至1963年,县属两个电影放映队分别立帐,每年的收入,除去工资和费用,结余部分上缴县财政。1964年,由县电影管理站对全县各级放映单位的计划执行和财务管理进行检查、监督。1980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建立后,实行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上缴县财政,1988年开始,实行经理承包责任制。1960年夏,县电影队队长吴方富代表该队出席了江西省和全国文教群英会。1970年,熊村公社电影队被授予“江西省先进电影放映队”光荣称号,《江西日报》、《光明日报》分别报道了他们的先进事迹。在1987年全国首届农林科教电影汇映中,本县宏村、樟溪、熊村3家乡镇电影院均被评为先进集体。 |
| 关键词: | 黎川县 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