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332 |
颗粒名称: |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主要来源 |
分类号: | G467.2 |
页数: | 1 |
摘要: | 一是地方自筹,多数取自地方公款、公产,但公产的为地方士绅侵占,所筹各种捐款有的被层层侵吞;一是义务教育补助费,由中央财政拨款,其数目甚微,且常常不能按时发放。民国23年,本县财政支出中的教育经费为9503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54150元的17.5%。民国28年6月召开的江西省第七区地方教育会议上,黎川县代表的5条提案中,就有3条是关于教育经费的。同年8月12日《黎川民国日报》载:“全县各区中心小学经费,在民国二十七年原向县府月支七十元,已到不能维持之地步,自本年六月份起减支二十九元,加上各区无公款可筹,保学已难维持,则此相差之款更无从挹注。各区中心学校校长,因开学在即,而经费尚无筹补之方,将联袂向县府请愿。” |
关键词: | 黎川县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