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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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317
颗粒名称: 二、小学教育
分类号: G62
页数: 5
页码: 482
摘要: 清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制度后不久,本县首先在县城环胜山黎川书院旧址建立高等小学堂1所。随后,钟贤和石峡由当地旺族士绅创设私立小学各1所,均设有高级班。民国初年,县城高等小学堂改为“黎川县立高等小学”。钟贤陈鲁氏小学称“光裕小学”,并附设有“阃范女子小学”。此后,城乡各地纷纷建立一些私办小学。民国14年前后,县城创办公立小学1所。这一年,原设于县城环胜山药王庙的第一区中心小学校舍因遭火灾,迁至城外乩坛庙,并新建一幢两层有8间教室的正规教学大楼。县以下设乡,各乡设中心国民学校1所,原各区中心小学相应改名。经准予设立者,由本府发给“设塾许可证”。
关键词: 黎川县 小学教育

内容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后不久,本县首先在县城环胜山黎川书院旧址建立高等小学堂1所。随后,钟贤(即今中田)和石峡(今属洵口乡)由当地旺族士绅创设私立小学各1所,均设有高级班。
  民国初年,县城高等小学堂改为“黎川县立高等小学”。钟贤陈鲁氏小学称“光裕小学”,并附设有“阃范女子小学”(当时女校学生仅10余人,只开办2-3年后停办并入光裕小学)。资福士绅黄扩民在家乡创办“竞强小学”(设有初级班和高级班),并担任校长,由于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学校声誉颇盛。 此后,城乡各地纷纷建立一些私办小学。
  民国14年前后,县城创办公立小学1所。
  民国21年,全县分6个区,每区设中心小学1所。“黎川县立高等小学”改名为“黎川县第一区中心小学”。各区中心小学属完全小学,其中初级班学制4年,高级班学制2年。区以下实行联保制度,各联保设小学1所,均属初级小学。
  民国23年,全县有各级公立小学93所,教员142名,在校学生4116名(其中男生2887名,女生1289名)。这一年,原设于县城环胜山药王庙的第一区中心小学校舍因遭火灾,迁至城外乩坛庙,并新建一幢两层有8间教室的正规教学大楼。
  民国24年,全县公立小学共计137所(其中完全小学7所,初级小学130所),共设班级162个(其中高级班7个,初级班155个);在校学生5449人(男生3346名,女生2103名),其中高年级学生180人(男148名,女32名),初级班学生5269人(男3198名,女2017名);教职员工178人(男164名,女14名)。全县平均每学级(班)学生为34人,每一名教职员所教学生31人。
  民国28年5月,县政府作出决定,各保(或保联)设立保学,并责成有关人员清查全县公产,以充作保学经费。该年,除全县6个区仍各设有中心小学和部分集镇有较为正规的私立小学外,各保(或保联)立小学(均属初级小学)共计46所。即: 第一区7所:花市街、较场街、磨市街、后山湾、下桥、栗塘、竹家擐各1所。
  第二区10所:畲上、洵口、白沙、莲塘、石圩、篁竹源、熊圩、饶家排、岳口岭、炉油各1所。
  第三区8所:坊坪、株岩、砾下、极高、河源(今大排)、枧源、石陂、蔡坊各1所。
  第四区5所:卢陂、谢溪排、南源、团村、上围各1所。
  第五区7所:白竹薮、家头、孔洲、樟村、上源、梅源、卓源各1所。
  第六区9所:中田、河东、新村、葛藤窠、竹家标、黄源洲、粮屯、公口、莲家源各1所。
  民国29年8月,创办“黎川县立女子小学”,以丁郁芬为校长,并决定将第一区中心小学各年级女生划为女子小学肄业。该校于民国32年停办,学生并入第一区中心小学。
  民国33年,撤区并乡。第一区中心小学改名为“黎川县新城镇中心国民学校”。县以下设乡,各乡设中心国民学校1所,原各区中心小学相应改名。原保(或保联)立小学改为保国民学校。当时全县1镇17乡,共有乡(镇)中心国民学校18所(即新城镇、文笔乡、青山乡、大兰乡、湖坊乡、厚村乡、石源乡、资福乡、东山乡、中站乡、熊村乡、德山乡、宏村乡、樟村乡、苹壶乡、公村乡、钟贤乡、龙安乡各1所)。乡(镇)中心国民学校为完全小学,保国民学校为初级小学。
  民国35年,即抗日战争胜利后的第一年,本县小学教育事业恢复、发展较快。这一年,全县有小学150所(其中乡(镇)中心国民学校25所,保国民学校121所,私立小学4所),教学班189个(其中高小班11个,初小班175个,附设幼稚班1个),在校学生6281人,教职员302人。
  民国36年,原新城中心国民学校改为“黎川县立第一小学”,将设于城内涂氏家庙的原私立涂氏小学扩充改为“黎川县立第二小学”。
  本县民国时期的私立小学有如下三种形式: 一是由教会办的。民国23年,天主教驻黎川神甫白若愚(译音,英国籍)在县城天主堂侧创办“崇德小学”(完全小学),任命中国籍教徒为校长,教师也多聘天主教徒担任。
  二是由当地较大宗族所办,以招收本族子女为主,兼收外姓学生,但本族子女免收学费。在族学中,办得较好、影响较大的有县城的邓氏真儒小学、涂氏小学、潘氏三一小学,钟贤有陈、鲁二姓所办的“光裕小学”,宏村的孔家小学,樟村的杨家小学,东山的涂家小学,茶亭的武家小学等。特别是“真儒小学”办学历史长,规模大,教学质量好,是全县声望最高的小学之一。
  三是由私人出资所办。其中较著名者有资福士绅黄扩民所办“竞强小学”,在抗战后期还附设有幼稚班1个。
  此外,本县历来有民间办私塾风气。民国时期,本县私塾仍普遍存在,农村私塾多于学校,县城亦有不少私塾。据民国35年统计,全县受过正规初等教育的人数计4291人,而接受私塾教育者则达12246人。私塾中不采用民国政府统编的小学教材,仍沿用封建时代的启蒙读本(如《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六言杂字》等)及“四书”、“五经”之类。民国29年,县政府曾设立“私塾管理委员会”,并制订了《黎川县设立私塾须知》。
  《须知》规定: (一)凡塾师文理精通、塾舍宽敞,而不妨碍当地小学学额之充实,拟于本年在县境内设立私塾者(塾东聘请塾师亦同)须于本年二月三十日以前,向本府收发室填具“私塾请求设立表”,连同证明文件,及二寸半身相片二张,送请本县私塾管理委员会审核。经准予设立者,由本府发给“设塾许可证”。
  (二)凡未经本府核准,无“设塾许可证”而开办的私塾,概行封闭。
  (三)凡经本县私塾管理委员会审查准予设立之私塾,除由本府发给“设塾许可证”,饬令悬挂于私塾门首外,并登载本县《民国日报》,以资区别。
  (四)各私塾教学用书、课程简表,及本县规定,另行饬遵。
  (五)经核准设立之私塾,如查有违反三民主义,或塾师身心缺陷及不遵令改进与指导者,随时取缔。
  民国38年初,本县解放前夕,全县仅存小学34所,即县城4所(第一小学、第二,小、学、邓氏真儒小学、崇德小学),农村中心小学4所(分别设于茶亭、熊村、中田、宏村).另,有保学(初级小学)26所。全县在校学生204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不到20%),教师67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族学、教会及私人所办学校均由国家接管。原县立第一小学、县立第二小学分别改为城关镇第一小学、城关镇第二小学,邓氏真儒小学改为城关镇第三小学,私立崇德小学改为城关镇第四小学。据1950年统计,全县有小学61所,在校学生4764人,教职员工155人。
  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以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教育事业也逐步得到发展。这期间(1953-1956年),根据区、乡、村的行政划分,调整了学校布局,全县各区设有中心小学,各农业社设立完全小学或初级小学,较大的村设立村小学;比较偏僻的小自然村,由于教育经费和师资力量所限,则由村民自己集资聘请教师开办民校,学校网点布局趋于合理。1957年,全县有公办小学93所,在校学生7635人,教职员277人;有民办小学105所,教师105人,在校学生1195人。公办小学中,完全小学(中心小学)11所,即城关镇4所,宏村、茶亭、熊村、中田、东山、龙安、樟村各1所。
  1958年,根据上级对教育提出的“相应地全面跃进”的要求,本县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办学形式,加快了普及小学教育的步伐。这年,全县公办小学仍为93所,学生增至8302名;民办小学增至220所,学生增至462名。全县公、民办小学在校学生共达12926名。各地私塾逐渐被淘汰,有的改成民办小学。
  1963年,全县各级学校经过调整,对1962年公办转民办的小学进行了进一步整顿,对一些有困难的民办小学实行了“民办公助”。学校布局和内部结构较为合理,学校规模基本稳定,教学秩序日趋正常。这年秋季,全县小学招生2252人,其中公立小学招生1655人。全县小学在籍学生8920人,其中公办小学在籍学生6660人。
  1965年,为了贯彻执行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开始在农村创办耕读小学,实行半耕半读(半日上课,半日参加田间劳动或放牛),耕读两不误。1965年全县耕读小学计192所,学生2872名。是年,全县公办、民办小学已达323所(含一师一所的教学点,下同),496个班,学生13290名,公办、民办教师共599人。在全县小学中,完全小学增至19所,即城关镇4所,宏村、樟村、西城、茶亭、厚村、湖坊、熊村、潭溪、栗塘、社苹、中田、龙安、东山、德胜关垦殖场、华山垦殖场各1所。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在管理体制、教育思想、学校规模等方面发生了反常的变化。一方面大量国家正式教师下放农村劳动,派工人、贫下中农进驻管理学校和担任教课;另一方面许多学校撤并、下放到村和街道管理,公社中心小学和大部分大队完全小学则附设初中班(名曰“带帽子”);学校数量虽未减少(1971年以后小学数增加较快,1975年增至672所),但教学秩序十分混乱,教学质量显著下降。
  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全县各类小学进行了整顿调整,健全了机构,恢复了教学秩序,进一步调动了教师积极性。1977年,县城增办了第五小学。随后,农村小学附设的初中班先后撤销并入公社中学。1978年,全县有公办民办小学438所,设1518个班,在校学生32449名,教职员工1622名(不含代课教师110名)。1982年,公办、民办小学及教学点共达493所(处),在校学生33777名。1987年,全县公办、民办小学(大部分教学点未计在内)共234所,在校学生30870人,教职员工1578人。在全部小学中,除县城5所,其他各乡(镇、场)各有1所中心小学为完全小学外,全县各村(原称大队)均有1所完全小学。1990年,全县小学共138所(一师一处的教学点未计入学校数),其中县镇7所,农村131所;在校学生21087人,其中县镇2682人,农村18405人;共有教职员工1232人(县镇177人,农村1055人),其中专任教师1162人(县镇156人,农村1006人)。本年,全县小学应届毕业生5095人(县镇735人,农村4360人),招收入学新生4050人(县镇496人,农村3554人)。
  为了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大批长期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的编制和待遇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从1980年起先后审核批准250余名长期代课的临时教师和民校教师转为国家正式教师。同时,通过考试,分期分批将200余名长期在民办小学任教的教师,录取进师范民师班学习,毕业后转为国家正式教师。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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