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军事装备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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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29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军事装备及设施
分类号: E145
页数: 3
摘要: 本县自明正德七年开始修建城垣。初为土筑,后以石砌,高二丈一尺,厚一丈二尺,作防警用,历经多次修建。明、清时本县防守兵按弓箭兵、鸟铳兵和藤牌兵分别发给弓箭、鸟枪、藤牌,另备有铠甲、头盔供率兵官员穿戴,民兵无藤牌,仅有弓箭、火铳(即鸟枪)、刀矛等。并置备火炮、铁藜蒺、竹签、矢石等兵器。明正德间,辟操场三处:一在城东金斗冈,一在城南,一在南津河滩。民国时期内各种武装开始配备枪支弹药。民国22年,国民党政府为了加强反共武装“反共义勇队”的火力装备,配有快枪226支,土炮、土枪1382支,刀矛13012把。民国29年,县常备自卫队配有步枪130支、手枪4支,步枪弹1950发,各区、乡后备队,除备有梭标、鸟铳外,亦配有少数枪支弹药。
关键词: 军事装备 黎川县

内容

本县自明正德七年(1512年)开始修建城垣。初为土筑,后以石砌,高二丈一尺,厚一丈二尺,作防警用,历经多次修建。
  明、清时本县防守兵按弓箭兵、鸟铳兵和藤牌兵分别发给弓箭、鸟枪、藤牌,另备有铠甲、头盔供率兵官员穿戴,民兵无藤牌,仅有弓箭、火铳(即鸟枪)、刀矛等。并置备火炮(土炮,以松树挖空或铸铁作炮筒,以锅铁、瓦片拌火药为弹药,点火引爆)、铁藜蒺、竹签、矢石等兵器。
  明正德间,辟操场三处:一在城东金斗冈,一在城南,一在南津河滩。中建演武厅,操场可阅兵千人,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于城内东山建环胜堂为操场,清代又在城南五里的窑前州建有操场一处。
  民国时期内各种武装开始配备枪支弹药。民间武装大都用梭标、鸟枪。有的乡镇也购置少数枪支。
  民国22年,国民党政府为了加强反共武装“反共义勇队”的火力装备,配有快枪226支,土炮、土枪1382支,刀矛13012把。
  据民国23年12月底统计,国民党军为“围剿”红军,实行“碉堡政策”,建成碉堡131座,其中排碉35座,班碉96座,并配备守护兵员191人(其中军队148人,团队26人,民众17人)。另有筑而未成碉堡65座,同年,还征集大量民工,在城郊窑下(今县农科所前)建有简易飞机场一个(曾停飞机一次)。
  民国24年,全县“保安总队”配有步枪82支,(其中第三区23支,第四区5支,第五区31支,第六区23支),其余各队丁每人自备梭标1支,鸟枪也为数不少。同时,还征用民工,在县内各险要山头,设有碉堡285座。
  民国29年,县常备自卫队配有步枪130支、手枪4支,步枪弹1950发,各区、乡后备队,除备有梭标、鸟铳外,亦配有少数枪支弹药。
  民国36年,黎川县政府所辖自卫队、县警察局、保警队和银行办事处,均配有武器装备。
  此外,在抗日战争时期,县城及几个较大集镇曾设有防空监视哨,并配专人值勤监守,以备日寇飞机空袭时报警。
  民国32年冬至33年春,国民党青年军第208师在黎川创建时,曾在本县樟村、宏村、中田、三都一带驻扎,将该数乡200-300栋民房拆占,改建成部队营房。青年军撤走后改为民房。
  建国后,本县地方武装的武器装备逐步充实和更新。各乡民兵的主要武器,从解放初期的梭标、鸟铳,换成旧式步枪(四九式、日制三八式、中正式等),后又更新为自动步枪、卡宾枪、冲锋枪等。至1958年大办民兵师时,全县民兵装备有火炮、轻重机枪、步枪、手枪、手榴弹等5000余支(枚)。
  60年代,为加强战备,曾在县城挖建防空壕、防空洞多处,后废弃。
  60年代至70年代,曾在德胜关东南部的莲荷峰设立哨所,军民联防,以警戒敌机空降为主要任务。
  1973年,在县城东面环胜山上辟建大靶场,占地约2万余平方米,现已废弃另选新址。
  1986年,在东门排附近山地,辟建军事训练场:占地约13.7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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