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295 |
| 颗粒名称: | 三、志愿兵役制 |
| 分类号: | E265 |
| 页数: | 1 |
| 摘要: |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本县作为闽赣革命根据地的组成部分,曾实行志愿兵役制,数千工农群众积极主动参加红军和赤卫队。1949年5月至1951年12月,县大队和各区中队兵员,除以南下驻防的解放军第48军161师483团和本县起义的赣闽边区人民游击总队部分干部战士骨干,扩充的名额,均系招收了当地志愿人员。1949年8月,二野南下时,本县许多青年志愿参军,并随军继续南下至西南;同年又有许多青年自愿报考中南军政大学和军事干部学校。毕业后留部队工作。1951年6月,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本县第一次有组织有系统地征集志愿兵员,广大青年踊跃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 |
| 关键词: | 志愿兵役制 黎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