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287 |
颗粒名称: | 二、黎川县建国后的民兵组织 |
分类号: | E158.9 |
页数: | 5 |
页码: | 462 |
摘要: | 建国后,全县城乡普遍建立了民兵组织,这是一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不脱离生产和本单位工作的群众武装组织。1958年11月,根据省委9月16日转发的《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意见(草案)》的精神, 在各人民公社中设立人民武装部,在县人武部和公社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当地民兵的组织指挥和训练。表6-5 黎川县历年来民兵训练情况表第二章兵役第一节兵役制度一、募兵制本县自宋代始即实行募兵制,由各乡里在当地青壮男子中招募。所募兵员,绝大多数为生活无出路的贫苦百姓,由募兵单位供给少量的钱粮,服役期限不定。 |
关键词: | 黎川县 民兵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