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286 |
颗粒名称: | 民国时期的民间群众武装 |
分类号: | E158.9 |
页数: | 2 |
摘要: | 民国初期,本县先后设有村防队、靖卫队、警察队等民众自卫组织。各区、乡自筹资金,购买枪械,人员编制无统一规定。民国18-19年间,县清乡总局遵照内政部命令,将各村防队、靖卫队、警察队进行改编,统称靖卫队。民国21年初,本县设有反共武装“铲共义勇队”,下设6个区队,27个联队,152个小队,1408个班,队丁总额14596人。当时全县男性青壮年基本上均被编入该组织。民国23年春,本县原有各种地方武装组织均奉命改编为保卫团,由县长兼任团长,统管全县地方武装力量。民国25年,国民军训会颁布壮丁训练施行细则,县壮丁采用分散与集驻两种训练。民国30年,国民兵团后备队冬期集训分3期进行,共集训487人。 |
关键词: | 民国 群众武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