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26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工农业生产和财贸工作 |
分类号: | K269 |
页数: | 1 |
摘要: | 土地革命的深入发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在春耕季节,为了解决人力、畜力、农具的困难,区、乡苏维埃政府帮助农民组织了耕田队,突击犁田耙田;在夏收中,各地组织了红色割禾队、突击队,帮助农民抢收。1933年,全县自耕地普遍获得较好的收成。为了革命战争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经济建设,中央苏区共发行过三次公债。1933年5月,中共黎川县委和县革委会号召全县人民在9月份内完成购买公债4万元的任务,全县人民积极响应这一号召,很快完成了认购任务,并把一、二期所购买的革命战争公债连本带息献给苏维埃政府。 |
关键词: | 财贸 工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