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黎川县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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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2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黎川县妇女组织
分类号: D442
页数: 4
页码: 423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黎川县建立妇女组织。1950年成立黎川县妇女解放委员会,1951年改名为黎川县民主妇女联合委员会,1953年又改名为黎川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1957年精简机构,县妇联组织部和宣传部被撤消,但为了全县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成立了区妇联。“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妇联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下设群运组,取代了县妇联的工作。1983年召开黎川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重新成立了黎川县妇女联合会,全县18个乡、镇、场也建立了妇女联合会,村设立妇女小组。会议选举产生了黎川县第一届民主妇女联合会组成人员。黎川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5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有260人。
关键词: 黎川县 妇女组织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黎川县建立妇女组织。1950年成立黎川县妇女解放委员会,1951年改名为黎川县民主妇女联合委员会,1953年又改名为黎川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1957年前,县妇联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1957年精简机构,县妇联组织部和宣传部被撤消,但为了全县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成立了区妇联。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每个公社均成立了妇女组织。“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妇联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下设群运组,取代了县妇联的工作。1983年召开黎川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重新成立了黎川县妇女联合会,全县18个乡、镇、场也建立了妇女联合会,村设立妇女小组。
   建国后,本县相继召开了九届全县妇女代表大会: 黎川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51年12月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50人。会议主要议程是组织和发动全县广大妇女投入到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运动中去,动员全县妇女积极参加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建设,讨论研究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婚姻法。会议选举产生了黎川县第一届民主妇女联合会组成人员。
   黎川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53年3月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有120多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第一届县妇代会以来的工作,布置开展增产节约和动员妇女参加民主选举,讨论通过黎川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组织章程(草案),选举产生第二届县妇联组成人员和正、副主任。
   黎川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5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有260人。与会代表听取了县妇联主任作的全县妇女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1959年全县妇女工作计划,选举产生了黎川县第三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委员27人(其中常委15人)组成。
   黎川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62年12月24日至26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28人。与会代表听取了县第三届妇联执委会工作报告,讨论了今后的工作,选举产生了新的县妇联执行委员会。会议号召全县妇女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为发展和巩固集体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黎川县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66年10月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40人。会议召开期间,“文化大革命”已在黎川掀起,会议在选举出县第五届妇女联合会组成人员后草草结束。
   黎川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1月19日至21日召开,到会代表530人。会议选举产生了县六届妇女联合会委员29人,常委7人,并推选出35名妇女出席抚州地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黎川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79年3月7日至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418人。这次大会是在全县人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下召开的。与会代表听取并通过了第六届县妇联提出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全县妇女工作经验,围绕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研究了今后妇女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四化”的实现而努力奋斗。与会代表民主选举了县第七届妇女联合会委员31人,常委9人。
   黎川县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85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48人。代表们听取了第七届妇联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县委领导同志到会讲了话。会议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县八届妇女联合会组成人员。
   黎川县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89年3月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39人,其中正式代表217人,特邀代表16人,列席代表6人。与会代表听取了第八届县妇联提出的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孙全生在会上讲了话。代表们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黎川县第九届妇女联合会组成人员,选出执委29人,常委9人。会上,表彰了13个“三八”先进集体和73名“三八”红旗手、9名“三八”红旗手标兵。
   县妇联建立以来的主要活动有: 积极参加土改运动。从1950年到1952年,全县参加土地改革运动的妇女有9201人,参加反霸斗争的妇女有6951人,参加诉苦的妇女有3135人。在划阶级、查田丈田、没收地主财产的斗争中,参加的妇女也不少。据91个乡的统计,参加查田丈田的妇女有1820人,参加没收地主财产的妇女有5325人。经过轰轰烈烈土改运动的锻炼,全县涌现了一批妇女积极分子,她们当中有的入了党入了团,有的提了干,有的被安排在区、乡担任领导工作。
   参加第一次选举。1954年,黎川县开展第一次选举,全县广大妇女充分运用获得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普选,参加人数占妇女选民的80%以上。189名妇女当选为乡人民代表,39名妇女当选为县人民代表。
   召开全县首届妇女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会议。1956年4月11日至14日,黎川县妇联召开了有全县优秀妇女代表参加的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会议,出席会议的各界妇女代表144人。会上,代表们总结和交流经验,并评选了出席地区妇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代表。
   全县巧姐妹代表大会胜利召开。1961年12月18日至24在县城召开了全县巧姐妹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巧姐妹125人。地区妇联领导同志和县委领导同志到会作了报告,对会议表示热烈祝贺。巧姐妹们在讨论中交流了经验,有9位代表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会议结束时,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向全县姐妹提出的倡议书。
   营造妇女万亩林。1965年冬到1966年春,为了改造自然,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县妇联组织了1500多名妇女在新荣公社开展营造一万亩经济林、水果林、用材林的植树造林活动。妇女万亩林,东起日峰山,西至板桥村,长约7公里。1500多名妇女分期分批吃、住、劳动在工地。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奋战,在林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高质量地完成万亩林的营造任务,并通过了县林业局的验收。造林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有10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营造妇女万亩林,在全县影响很大,推动了各地植树造林活动的开展。
   召开全县“三八”红旗表彰大会。1979年11月3日,中共黎川县委在小礼堂召开了全县“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全国、省、地、县四级“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代表共100人。此外,参加县委党校大队妇女主任学习班的全体学员列席了大会。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全县妇女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加速“四化”步伐多作贡献。会上,对被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被授予“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颁发奖状奖品(县妇联在会上代表全国妇联、江西省妇联、抚州地区妇联向获得全国、省、地区三级荣誉称号的“三八”红旗手发了奖状和奖品)。
   开展“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1982年,县妇联组织了一次全县“五好”家庭、“五好”个人、“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五好”的内容是:爱国爱社爱科学好;劳动致富,勤俭持家好;五讲四美移风易俗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条件是:对技术革新、科学种田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抚育、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有出色成绩;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工作成绩显著。这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定,各级党组织审核的办法进行,并层层召开表彰会,表扬先进,弘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这次全县评比活动,共评选出“五好”家庭28户,“五好”个人(好婆婆、好媳妇、好妻子、好丈夫等)67名;评出“三八”红旗集体11个,“三八”红旗手79名。
   1983年6月,县妇联组织了一支精神文明建设报告团到全县各地进行宣讲活动,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同年11月,县妇联在全县城乡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全县各地在一个月中召开各种宣传动员会704次,办宣传栏247期,放幻灯164次,专题广播186次,出动宣传车32次,图片展览4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20期。通过宣传月活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的维护。
   1986年,县妇联为了提高妇女经营管理和种养水平,举办了实用技术培训班16期,有545名妇女参加。这一年,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兴办第三产业,从业妇女2482人;在农村,以妇女经营管理为主的种养专业户949户。许多妇女参加了全省养殖能手竞赛活动,7人被评为全省“十大养殖能手”。到1989年3月,全县以妇女经营管理为主的专业户有1370户。
   1987年1月4日至16日,县妇联选调了10名妇女干部到抚州地区干校进行培训,以提高妇女干部业务素质。同时,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了学习《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等“十法一条例”的活动,开办普及法律知识学习班825期,参加学习的妇女达13000多人。
   1987年至1989年,全县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中,做出出色成绩。三年中,全县各级妇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28件(人),调解纠纷1655起,代写法律文书67份,承办各类民事纠纷案件92件,诉讼代理68件。1989年省妇联授予黎川县妇联“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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