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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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248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群众团体
分类号: D412
页数: 12
页码: 417
摘要: 工人组织黎川县工会组织始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北伐军由广东进入江西后,国民革命军派员到黎川进行县工会的筹备工作,1926年11月中旬正式成立黎川县总工会筹备处。同时,成立了刨烟、码头、店员等行业工会,其中以刨烟、码头两个行业工会会员较多,仅县城刨烟工会会员便有200多人。除县城外,在宏村也成立了工会组织。县总工会筹备处为了工人利益和工运安全,成立了有40多位工人参加的纠察队。因此,烟业工会决定罢工。这两件事的发生,引起了全县人民极大不满和愤怒。县总工会筹备处立即组织工人围攻“行政人员公会”,将其头子捉出游街示众,救出工人代表,斗争取得胜利。
关键词: 黎川县 群众

内容

第一节工人组织黎川县工会组织始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北伐军由广东进入江西后,国民革命军派员到黎川进行县工会的筹备工作,1926年11月中旬正式成立黎川县总工会筹备处。同时,成立了刨烟、码头、店员等行业工会,其中以刨烟、码头两个行业工会会员较多,仅县城刨烟工会会员便有200多人。除县城外,在宏村也成立了工会组织。
  县总工会筹备处为了工人利益和工运安全,成立了有40多位工人参加的纠察队。当时,工人工作时间在12-16小时之间,而每天的工资只有二、三升米,学徒工只能混到饭吃,工人生活极其困难。工人有了自己的组织后,在县总工会筹备处的领导下,争取八小时工作制,向资本家开展了面对面的斗争。1927年春,县烟业工会召开工人大会,通过了“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30%”和增设各种福利事业等决议,但资本家拒绝了工人的合理要求。因此,烟业工会决定罢工。烟业工会的罢工得到其他行业工会的支持,在县总工会筹备处领导下,县城全体工人罢工,一千多工人上街游行示威,声言要捕捉资方代表。在工人运动的威力下,资本家答应了烟业工会提出的要求,工人罢工取得了胜利。这次斗争的胜利,使工人组织迅速发展壮大,仅烟业工会便增加了300多名会员。
  在开展罢工斗争的同时,县城工人还开展了赶走县长王又庸的斗争。县总工会筹备处为了安置失业工人,准备用伐木工人在福山伐木的一笔木材款来办民生工厂。但国民党临时党部支持县政府将此款侵吞了,并嫁祸于县妇女解放协会弄去此款。此时王又庸又将全县人民缴交的900多元“人头费”贪污了。这两件事的发生,引起了全县人民极大不满和愤怒。在县总工会筹备处的组织和领导下,700多名工会会员举行了驱逐贪污县长王又庸的示威游行。王又庸龟缩在县府里不敢出来,慌忙叫秘书长刘楷去会见示威群众,答应把树款和人头费交出来。在骗走示威游行队伍后,王又庸并未交出贪污的钱款,并于第二天一早逃到南昌去了。王又庸被赶走不久,新县长张泰辉上任。在刘楷向张泰辉办接交手续时,县总工会筹备处即提出将刘楷扣押,以追回王又庸贪污钱款。刘楷被扣后,王又庸忙从南昌将贪污的树款和“人头费”寄来。款寄来后,国民党黎川县临时党部由右派人员组成的“行政人员公会”企图夺取这笔款,并扣留了领取这笔款的工人代表。县总工会筹备处立即组织工人围攻“行政人员公会”,将其头子捉出游街示众,救出工人代表,斗争取得胜利。县政府只得将王又庸退回的贪污钱款交还给工会,工会将此款开办了一所专门救济失业工人的民生工厂,安置了部分失业工人。
  在县城工人运动的影响下,宏村以刨烟工会为核心,于1927年4月上旬开展了有16个行业工会200多工人参加的罢工斗争。罢工的目的是要求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罢工开始时受到宏村分署的阻止和镇压,这就更加激怒了工人群众,他们拿着土枪大刀把宏村分署团团围住,并把分署长捉住游街,资本家即派代表同工人谈判,答应了工会提出的要求。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县总工会筹备处于4月中旬的一天在县城召开了由数千工人、学生和居民参加的讨蒋大会,痛斥蒋介石出卖革命的卑鄙行为。此后,右派势力夺取了国民党黎川县党部大权,黎川县总工会筹备处被强令解散,工人运动处于低潮。
  解放后,中共黎川县委于1949年7月抽调干部负责县工会和基层工会的筹建工作。到1950年8月15召开首届县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时,全县有基层工会18个,工会小组78个,职工总人数1380人,工会会员762人。县首届工会代表大会选出了14名执委和县总工会主席。县总工会下设办公室和组织、宣传、生产、服务四个部,具体负责全县工会工作。
  县总工会成立后,热烈响应中共中央发出的抗美援朝的号召,大张旗鼓地在全县职工中开展宣传活动,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唤起群众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自觉行动。经过宣传、教育、发动,全县有一百多名工人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广大工人还踊跃捐款,支援抗美援朝,1950年全县工人共损款5300万元(旧人民币)。
  建国初期,县工会为了提高工人的文化和思想素质,于1950年9月16日开办了一所职工业余学校,共设3个班,有学员150人;各基层工会建立了学习小组,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1951年开办了职工学校,参加扫盲班学习的学员有300多人。此外,职工学校还开设了会计班,为有关单位培训了急需的20多名会计。
  在1952年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全县工人站在斗争前列,共检举揭发不法资本家“五毒”案件260件,有力地反击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保卫了新生政权。
  1953年1月19日,县总工会投资4578万元(旧人民币)在县城创办工人诊疗所,工人看病享受8折优待,工人家属享受9折照顾。1957年8月,县政府决定,工人诊疗所移交给县人民医院。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总工会和各基层工会不能开展正常工作。工人俱乐部和工人夜校都停办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县工会和基层工会陆续恢复活动。1979年,县总工会认真贯彻全国工会“九大”精神,根据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的决策,及时恢复了夜校,开办了初中数学和初中英语两个单科班,还开办了初中数学和物理,初中数学和化学两个双科班,有176名工人在夜校学习。夜校除配有专职教师外,还聘请了6位兼职教师。许多基层工会把职工业余教育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到7月,全县开办基层职工业余学校6所,招收学员536人,聘请兼职教师18名。
  1983年4月,县工人文化宫(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四层楼房)建成,5月1日正式向全县职工开放。
  1985年,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县总工会派出指导组到基层工会指导工作,全县共建立职代会113个,占基层工会总数的78%。
  黎川县工会自1950年始至1987年,共召开了十次全县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表4-33 黎川县总工会组织情况统计表第二节青少年组织 1949年7月20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黎川县工作委员会成立,全县有团员166人。1952年全县团的组织扩大,发展近千名优秀青年加入团的组织,全县各区建立了团的区委会,团县委也充实了工作人员。设立了三部一室,即组织部、宣传部、少先工作部和办分室。1953年,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黎川县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黎川县委员会;1957年又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黎川县委员会。1959年12月,全县共有团员4218人,7个公社和3个垦殖场均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配备了专职团委书记和团干部,大队建立了团总支或团支部,生产队建立了团小组。这年,全县有团支部165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共青团组织受到冲击和破坏,一度停止了工作。1968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群运组,代替了团的工作。1973年2月召开县十届团代会,恢复了共青团黎川县委员会。粉碎“四人帮”后,全县团的组织得到健全和发展,到1990年,全县建立团支部305个,有共青团员6597人。
  表4-34 黎川县1953-1990年共青团组织情况表表4-35 黎川县第1届至第14届团代会情况表建国后,团组织十分重视少年儿童的组织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团县委设立了少年儿童工作部,具体负责全县少年儿童队(后改为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全县各小学和初中班均建立了少先队组织,除了聘请教师为少先队的辅导员外,还聘请了部分优秀的工人、农民、解放军代表担任校外辅导员。“文化大革命”期间,红小兵取代了少先队组织;“文革”后,撤消红卫兵和红小兵组织,恢复了少先队组织。
  表4-36 黎川县少先队组织发展情况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朝战争,并把战火燃烧到鸭绿江边,严重威胁着我国的安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举国上下开展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正义斗争。黎川广大青年多次举行反美游行示威,同时掀起了捐钱捐物和参军的热潮,全县共有135名优秀青年光荣地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赴朝作战,与朝鲜人民军并肩战斗,狠狠打击侵略者,有的立了战功,有的在火线上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还有的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他们当中有刘细根、杨细仔、黄接孙、陈兴根、李庆华、陈木等烈士。
  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农村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于运动,走在斗争的最前列。许多青少年在运动中经受了锻炼,增长了才干,有622名青年加入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有3838名少年儿童加入了少先队。
  1962年春,团县委发动全县共青团员和青年开展绿化荒山的造林竞赛活动,参加造林的团员和青年有5000多人,共造林3109亩。
  1964年,全县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广大青少年热烈响应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号召,扎扎实实的开展了向雷锋学习的活动。各基层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举办了雷锋事迹展览,写向雷锋学习的笔记,唱歌颂雷锋的歌曲,争做雷锋式的青少年。通过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广大青少年受到一次深刻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许多青少年主动到敬老院帮助打扫卫生、洗衣服,不少农村青少年上山砍柴,将柴送给军烈属和失去劳力的老人。与此同时,结合学习雷锋,在全县青少年中掀起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成了每个青少年必读的书。这年,全县青年成立学习毛主席著作小组113个,参加集中学习的青年1305名。全县各级团组织为了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建立了青少年俱乐部42个,夜校275所,读报小组114个,业余宣传队11个。由于学习毛主席著作和学雷锋的深入进行,人的精神面貌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各行各业涌现了许多学毛主席著作和学雷锋积极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学雷锋活动曾一度停顿。到处“造反”,社会风气受到极大的破坏。粉碎“四人帮”后,学雷锋活动又得以深入开展。1978年,在全县青少年和团员中开展了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15周年活动,学雷锋活动既热火朝天,又扎扎实实。县农科所团支部在学雷锋活动中做出了突出成绩,被团省委授予“学雷锋集体标兵”的光荣称号;城关镇第二小学少先队和潭溪公社幸福大队团支部被团省委授予学雷锋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1984年,团县委组织全县青少年认真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把学习雷锋的活动推向新的高潮。在全县青少年中,成立了学雷锋小组1114个;农村的共青团员成立了“抚贫助耕小组”238个,义务而又主动地帮助军烈属和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搞好农业生产。
  1985年,团县委组织全县青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营造绿化工程15个。
  1987年,团县委在全县企业团组织中广泛深入开展了“爱岗、创优、降消耗”竞赛,参加活动的团员、青年占青年职工总数的82%,共3000多人。在竞赛中,全县青工多创产值28万元。
  1989年,实施“共青团员证”颁发工作。通过颁发“团员证”,团县委对全县团员档案进行了一次认真清理。
  1990年,团县委与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县个体户中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11月,团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授予共青团黎川县委“个体户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
  第三节妇女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黎川县建立妇女组织。1950年成立黎川县妇女解放委员会,1951年改名为黎川县民主妇女联合委员会,1953年又改名为黎川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1957年前,县妇联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1957年精简机构,县妇联组织部和宣传部被撤消,但为了全县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成立了区妇联。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每个公社均成立了妇女组织。“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妇联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下设群运组,取代了县妇联的工作。1983年召开黎川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重新成立了黎川县妇女联合会,全县18个乡、镇、场也建立了妇女联合会,村设立妇女小组。
  建国后,本县相继召开了九届全县妇女代表大会: 黎川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51年12月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50人。会议主要议程是组织和发动全县广大妇女投入到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运动中去,动员全县妇女积极参加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建设,讨论研究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婚姻法。会议选举产生了黎川县第一届民主妇女联合会组成人员。
  黎川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53年3月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有120多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第一届县妇代会以来的工作,布置开展增产节约和动员妇女参加民主选举,讨论通过黎川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组织章程(草案),选举产生第二届县妇联组成人员和正、副主任。
  黎川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5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有260人。与会代表听取了县妇联主任作的全县妇女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1959年全县妇女工作计划,选举产生了黎川县第三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委员27人(其中常委15人)组成。
  黎川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62年12月24日至26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28人。与会代表听取了县第三届妇联执委会工作报告,讨论了今后的工作,选举产生了新的县妇联执行委员会。会议号召全县妇女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为发展和巩固集体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黎川县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66年10月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40人。会议召开期间,“文化大革命”已在黎川掀起,会议在选举出县第五届妇女联合会组成人员后草草结束。
  黎川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1月19日至21日召开,到会代表530人。会议选举产生了县六届妇女联合会委员29人,常委7人,并推选出35名妇女出席抚州地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黎川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79年3月7日至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418人。这次大会是在全县人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下召开的。与会代表听取并通过了第六届县妇联提出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全县妇女工作经验,围绕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研究了今后妇女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四化”的实现而努力奋斗。与会代表民主选举了县第七届妇女联合会委员31人,常委9人。
  黎川县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85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48人。代表们听取了第七届妇联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县委领导同志到会讲了话。会议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县八届妇女联合会组成人员。
  黎川县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89年3月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39人,其中正式代表217人,特邀代表16人,列席代表6人。与会代表听取了第八届县妇联提出的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孙全生在会上讲了话。代表们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黎川县第九届妇女联合会组成人员,选出执委29人,常委9人。会上,表彰了13个“三八”先进集体和73名“三八”红旗手、9名“三八”红旗手标兵。
  县妇联建立以来的主要活动有: 积极参加土改运动。从1950年到1952年,全县参加土地改革运动的妇女有9201人,参加反霸斗争的妇女有6951人,参加诉苦的妇女有3135人。在划阶级、查田丈田、没收地主财产的斗争中,参加的妇女也不少。据91个乡的统计,参加查田丈田的妇女有1820人,参加没收地主财产的妇女有5325人。经过轰轰烈烈土改运动的锻炼,全县涌现了一批妇女积极分子,她们当中有的入了党入了团,有的提了干,有的被安排在区、乡担任领导工作。
  参加第一次选举。1954年,黎川县开展第一次选举,全县广大妇女充分运用获得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普选,参加人数占妇女选民的80%以上。189名妇女当选为乡人民代表,39名妇女当选为县人民代表。
  召开全县首届妇女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会议。1956年4月11日至14日,黎川县妇联召开了有全县优秀妇女代表参加的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会议,出席会议的各界妇女代表144人。会上,代表们总结和交流经验,并评选了出席地区妇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代表。
  全县巧姐妹代表大会胜利召开。1961年12月18日至24在县城召开了全县巧姐妹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巧姐妹125人。地区妇联领导同志和县委领导同志到会作了报告,对会议表示热烈祝贺。巧姐妹们在讨论中交流了经验,有9位代表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会议结束时,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向全县姐妹提出的倡议书。
  营造妇女万亩林。1965年冬到1966年春,为了改造自然,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县妇联组织了1500多名妇女在新荣公社开展营造一万亩经济林、水果林、用材林的植树造林活动。妇女万亩林,东起日峰山,西至板桥村,长约7公里。1500多名妇女分期分批吃、住、劳动在工地。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奋战,在林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高质量地完成万亩林的营造任务,并通过了县林业局的验收。造林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有10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营造妇女万亩林,在全县影响很大,推动了各地植树造林活动的开展。
  召开全县“三八”红旗表彰大会。1979年11月3日,中共黎川县委在小礼堂召开了全县“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全国、省、地、县四级“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代表共100人。此外,参加县委党校大队妇女主任学习班的全体学员列席了大会。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全县妇女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加速“四化”步伐多作贡献。会上,对被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被授予“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颁发奖状奖品(县妇联在会上代表全国妇联、江西省妇联、抚州地区妇联向获得全国、省、地区三级荣誉称号的“三八”红旗手发了奖状和奖品)。
  开展“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1982年,县妇联组织了一次全县“五好”家庭、“五好”个人、“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五好”的内容是:爱国爱社爱科学好;劳动致富,勤俭持家好;五讲四美移风易俗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条件是:对技术革新、科学种田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抚育、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有出色成绩;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工作成绩显著。这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定,各级党组织审核的办法进行,并层层召开表彰会,表扬先进,弘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这次全县评比活动,共评选出“五好”家庭28户,“五好”个人(好婆婆、好媳妇、好妻子、好丈夫等)67名;评出“三八”红旗集体11个,“三八”红旗手79名。
  1983年6月,县妇联组织了一支精神文明建设报告团到全县各地进行宣讲活动,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同年11月,县妇联在全县城乡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全县各地在一个月中召开各种宣传动员会704次,办宣传栏247期,放幻灯164次,专题广播186次,出动宣传车32次,图片展览4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20期。通过宣传月活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的维护。
  1986年,县妇联为了提高妇女经营管理和种养水平,举办了实用技术培训班16期,有545名妇女参加。这一年,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兴办第三产业,从业妇女2482人;在农村,以妇女经营管理为主的种养专业户949户。许多妇女参加了全省养殖能手竞赛活动,7人被评为全省“十大养殖能手”。到1989年3月,全县以妇女经营管理为主的专业户有1370户。
  1987年1月4日至16日,县妇联选调了10名妇女干部到抚州地区干校进行培训,以提高妇女干部业务素质。同时,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了学习《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等“十法一条例”的活动,开办普及法律知识学习班825期,参加学习的妇女达13000多人。
  1987年至1989年,全县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中,做出出色成绩。三年中,全县各级妇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28件(人),调解纠纷1655起,代写法律文书67份,承办各类民事纠纷案件92件,诉讼代理68件。1989年省妇联授予黎川县妇联“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第四节其他主要群众组织一、黎川县农民协会 1950年2月26日成立黎川县农民协会。此后,随着全县农村剿匪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的深入开展,各区、乡也逐步建立了基层农民协会。到1951年底,全县各级农民协会有会员35000多人,占当时全县农业总人口的46%。农民协会成立后,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参加剿匪反霸、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征粮运粮,恢复和发展生产、镇压反革命、开展互助合作等运动,对农村新政权的巩固和农村经济的恢复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在农村开展的一系列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加强了发展优秀农民入党的工作,并逐步建立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由于党在农村各项工作中起到了核心作用,各级农民协会已无存在的必要。1952年,全县各级农民协会停止工作。
  一、黎川县工商业联合会黎川县工商业联合会于1950年12月16日正式成立。1953年8月9日召开了有全县工商业代表参加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黎川县第一届工商业联合理事会正、副主任和理事。此后,分别于1955年4月、1958年9月、1960年6月、1962年7月召开了黎川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二、三、四、五届代表大会,选出了各届联合会理事和正、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工商联停止活动,1984年12月,恢复黎川县工商业联合会,1985年7月17日正式启用印章。
  三、黎川县中苏友好协会黎川县中苏友好协会于1952年2月成立。到1953年,全县8个区均成立了中苏友好工作委员会,下设64个中苏友好协会分会。64个分会中,工矿企业9个,机关6个,学校7个,街道5个、农村33个,其他4个。全县加入中苏友协的会员有17536人(其中城镇7025,农村10511人),会员中男性12884人,女性4652人。本县各级中苏友好协会成立后,以宣传中苏两党两国人民友好为宗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通过放映苏联电影,出黑板报,放幻灯片,发行苏联图书,介绍苏联政治经济等情况,加强中苏两国人民的友谊。1960年,黎川县中苏友好协会及下属分会停止了工作。
  四、黎川县科学技术协会 1979年10月31日,黎川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召开,宣布县科协正式成立。本届大会选举产生了县科协理事和正、副主席。此后,于1981年2月和1985年1月召开了第二、第三届科协代表大会。县科协成立时,全县有学会和协会分会9个,会员311人;到1988年,全县自然科学专门学会发展到15个,会员509人;乡镇科普协会18个,会员2319人。
  县科协成立后,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必须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积极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进行科技培训,推广新技术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年来,全县各学会共举办学术讲座872次,听讲的8600人次;举行学术交流61次,参加的科技人员630人次;组织技术攻关18项,参加人员61人次。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中,县科协自办刊物《科普简讯》、《科技文摘》和《黎川科普》几年来共印发66000份;全县设立科普宣传栏14处,出刊145期。十年来,县所属学会、协会编印下发的科学技术资料达100多万份,撰写科技广播稿3600篇、放映科教电影1200场次,观从达68万人次;举办科技展览20次,进行科技宣讲1280次,把科学技术送到千家万户。在科技培训工作中,县科协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方法,根据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和科技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企业管理、建筑施工、农机驾驶与维修、植物保护、农药使用、防治病虫害、种养加工、良种培育、合理施肥等等。十年来,共举办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6480期,参加学习的人员达482600人次。
  县科协在开展扶贫工作中,积极发挥科普网络的作用,把科学技术知识的推广、普及和扶贫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贫困地区针对贫困户的不同需求,因户制宜,因人施教,采取举办科技培训、现场示范、巡回解疑和印发科技资料等有效方法,传授实用科学技术和知识,使许多贫困户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了一、二项生产急需的科学知识和技能。通过几年的科技扶贫,改变了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
  五、 黎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黎川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成立于1952年12月,有会员125人,其中音乐会员49人,戏剧会员47人,舞蹈会员15人,美术会员8人,文学会员6人。1964年7月召开了黎川县第一届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文联组成人员,通过了《黎川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章程》,制订了《黎川县农村俱乐部工作简则》。1966年2月召开县第二届文代会。“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文艺工作者受到错误批判,县京剧团被解散,人员被下放到农村劳动锻炼,文联工作处于瘫痪状态。粉碎“四人帮”后,全县文艺工作面目一新。1982年1月中旬,黎川县第三届文代会胜利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一百多人。这次文代会,总结了近六年全县开展文艺工作的经验教训,选举产生了新的县文联领导成员,通过修改后的《黎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自此,县文联开始设专职干部。1988年12月召开了黎川县第四届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
  1976年以前,对全县文艺工作者在各报刊发表的文艺作品没有进行统计。粉碎“四人帮”后至县第三届文代会召开,全县在地区以上报刊上发表的文艺作品有:小说7篇,散文19篇,诗词36首,民间故事2篇,美术作品17幅和曲艺、书法、摄影作品等。其中在省级报刊上发表的有:小说1篇,散文1篇,诗歌3首,美术作品2幅,歌曲4首,民间故事1篇,摄影作品15幅。
  县第三届文代会召开后,全县文艺工作有较大发展,至1988年12月县第四届文代会召开,县文联组织民间文艺工作者搜集了50多万字的民间故事,经过去粗取精认真整理,编印了一本20万字的《抚州民间文学集成·黎川卷》。全县文艺工作者六年来共创作、收集各种文艺体裁的作品1650篇,其中长篇小说5部,电影文学剧本8部,电视文学剧本2部,通俗武侠小说1部,中篇小说6篇,报告文学4篇,短篇小说60篇以及散文、诗歌、小小说等。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有:小说5篇,报告文学2篇,散文18篇,诗歌30多首。县文联组织人员参加了《中国民歌集成》的搜集整理工作,有56首民歌被选入抚州分卷。县文联主编的《日峰文苑》是本县文艺爱好者的创作园地,至1988年,共出刊13期。
  至1990年止,本县被江西省各种文艺协会吸收为会员的有:音乐协会会员1人,舞蹈协会会员3人,戏剧协会会员2人,曲艺协会会员2人(含理事1人),民间故事研究会会员1人,美术协会会员1人。
  六、 黎川县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黎川县第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于1982年5月16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86名。这次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了县社联理事、常务理事和正、副主席,通过了县社联章程。县委组织部为县社联配备专职干部。县社联成立后,在健全组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到1988年,全县已成立了17个学会、协会、研究会,即教育学会、哲学学会、社会科学学会、新闻学会、会计学会、统计学会、文艺学会、价格学会、供销学会、法律学会、历史学会、农经学会、企业家学会、统战理论研究会、家庭教育研究会、金融学会、计划生育学会,共有会员520名。各学会的建立,使全县社会科学活动迅速开展起来,会员们经常参加学术研究活动,撰写论文。1987年,在抚州地区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论文评选中,黎川县有3名会员获奖。1988年,被中央、省、地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和报刊杂志采用的论文有30多篇。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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