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238 |
颗粒名称: | 第八章 劳动人事 |
分类号: | F241.32 |
页数: | 18 |
摘要: | 劳动就业解放前,黎川经济以私营经济为主体,人们靠自谋职业。全县劳动力主要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少数从商和务工的多集中在县城和乡村集镇。抗日战争爆发后,黎川为后方,南昌、抚州等地群众纷纷到黎川避难,使黎川失业人数猛增。民国29年,黎川县政府以能维持难胞日常生活为原则,在县城筹建“难民工厂”,收容男女难胞一千余人就业。抗日战争胜利后,客居黎川县的工商业主陆续返乡,不久国民党挑起的内战再次爆发,黎川许多店铺倒闭,各业凋敞,加之通货膨胀,城乡失业情况严重。“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就业机构瘫痪,劳动就业的多种渠道被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者受到保护。理顺后,月增工资61542.08元,人均增资18.65元。 |
关键词: | 黎川县 劳动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