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黎川县优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23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黎川县优抚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394
摘要: 黎川县属于老革命根据地,优抚对象较多。1984年,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了一次普查,全县有革命烈士1005名;烈士家属105户525人,革命残废军人55人,复员军人377人,转业军人128人,退伍军人2109人;现役军人294人。对优抚对象,县委、县政府每年的“八一”建军节和春节期间都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召开座谈会和文艺晚会,组织慰问团,慰问走访全县烈、军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和苏区老干部,征求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关键词: 黎川县 优抚

内容

黎川县属于老革命根据地,优抚对象较多。1984年,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了一次普查,全县有革命烈士1005名(其中土地革命时期986名,抗美援朝12名,社会主义建设时期7名);烈士家属105户525人,革命残废军人55人,复员军人377人,转业军人128人,退伍军人2109人;现役军人294人。
  对优抚对象,县委、县政府每年的“八一”建军节和春节期间都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召开座谈会和文艺晚会,组织慰问团,慰问走访全县烈、军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和苏区老干部,征求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984年,慰问组走访了771家,赠送年历年画1500张,慰问信3000份,以及猪肉、食糖、面条等物质,折合人民币2234元。
  党和国家对于优抚对象十分关怀,1965年和1966年两年间,国家用于黎川优抚补助费为6.43万元;1972年至1987年,国家所用的优抚补助款达124.11万元,其中:牺牲病故补助3.9万元,烈军属补助46.66万元,残废抚恤费8.67万元,退休费及其他补助64.88万元;1990年优抚金额27.3万元,其中优待军属23.05万元。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