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23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选举 |
分类号: | D034.4 |
页数: | 3 |
页码: | 392 |
摘要: | 1947年夏,国民党政府实行所谓“宪政”,筹备召开国民代表大会,要求各地选举国大代表。根据规定,黎川县选举国大代表一名,候补代表一名。上面确定陈本端为正式代表,尧子恒为候补代表,县政府又确定另外二人作为陪衬参加竟选。其他选举事务所情况和第一选举事务所差不多。第三天开箱唱票,结果自然是陈本端得票最多,第四天其他选举事务所也报告选举结果,情况和县城一样。全县汇总结果,陈本端得24667票,超过半数,当选为黎川县国大代表,尧子恒得4127票,当选为候补代表,其他两个陪衬代表得票不足千张。 |
关键词: | 选举 黎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