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223 |
颗粒名称: | (四)纠正冤假错案 |
分类号: | D035.34 |
页数: | 2 |
摘要: | 特别是在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疯狂践踏社会主义法律,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粉碎江反青集团后,为了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拨乱反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中共中央决定复查纠正冤假错案。1979年3月起,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开始这项工作,对“文化大革命”中的政治,刑事案件进行分类,本着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深入调查,按照主次重轻给予复查。半年中,核查政治案件52件,刑事案件16件。经复查,属于政治案件全错全平33件,部分错部分平1件;属于刑事案件全错全平1件,部分错部分平1件。 |
关键词: | 黎川县 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