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203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议政机构 |
分类号: | D625 |
页数: | 5 |
页码: | 362 |
摘要: | 民国时期议政机构中华民国时期,即从1911年至1949年的38年中,黎川县的议政机构设置先后有县自治会、县政委员会和县参议会。民国初期,黎川成立县自治会,有议员30多人,大多由廪贡生、秀才、豪绅组成,参议县政大事。抗日战争末期,成立县临时参议会,取代县政委员会的职能。1946年9月,正式成立黎川县参议会,有参议员29人。县参议会有职员8人,负责日常工作。政协黎川县第一届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黎川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59年1月21日至23日在县城举行。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于1983月13日至16日召开。5日至8日,委员们列席了县人大九届一次会议。 |
关键词: | 黎川县 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