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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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19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分类号: D624
页数: 1
页码: 345
摘要: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三年。黎川县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从1954年召开第一届始,到1990年12月,已经召开了11届。1987年8月,根据《江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精神,各乡、镇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5—9人组成,设常务主席1人。主席团主要职责是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筹备并召开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了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办理本级人大会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关键词: 黎川县 代表大会

内容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三年。黎川县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从1954年召开第一届始,到1990年12月,已经召开了11届。1987年8月,根据《江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精神,各乡、镇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决定本乡、镇经济、文化、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审查批准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选举正、副乡镇长、人大主席团和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私人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
  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5—9人组成,设常务主席1人。主席团主要职责是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筹备并召开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了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办理本级人大会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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