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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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195
颗粒名称: 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2
页码: 343
摘要: 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8月7日至10日在县城东方红电影院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60人。这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尽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克服拖拉作风,依法办事,严守纪律,廉洁奉公,当好人民公仆。参加会议的代表对几个报告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王炳良为副主任;选举李华青为县长,黄有光、周陶珩、黄亚玲、熊海文为副县长;选举陈金法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万良菊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关键词: 黎川县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8月7日至10日在县城东方红电影院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60人。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黎川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黎川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县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尽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克服拖拉作风,依法办事,严守纪律,廉洁奉公,当好人民公仆。参加会议的代表对几个报告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魏继祖为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黄和㚢、王炳良为副主任;选举李华青为县长,黄有光、周陶珩、黄亚玲、熊海文为副县长;选举陈金法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万良菊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8年1月11日至13日,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选举马宏道、魏继祖、苏学嵩为出席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号召全县人民高举党的十三大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奋起直追的紧迫感,艰苦奋斗,团结一致,群策群力,开拓进取,把黎川的改革和建设推向前进。
  黎川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本届第一次大会于1990年4月10日至13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21名。会议收到中共抚州地委、抚州行政公署、省人大抚州地区联络处和省政协抚州地区联络处联合发来的贺信。会上,魏继祖作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赵令煌作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与会人员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计委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0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关于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经代表们分组讨论后就以上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这次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县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魏继祖当选为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黄有光、黄和㚢、王炳良当选为副主任,黄嘉琪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赵令煌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熊海文、孔祥显、姚水根、邓建中、李履才当选为副县长;罗木华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文当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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