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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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18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权力机构
分类号: D22
页数: 7
页码: 339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黎川县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行使全县最高权力。1952年前,曾先后召开了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对全县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议。1952年10月17日,黎川县第五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204人,其中男代表176人,女代表28人。这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黎川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正、副主席和委员26人,任火炎当选为主席,姚岚为副主席。会议还选举出黎川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26人,选举李云台为县长,刘占华、万良贵为副县长。1955年10月12日至16日,黎川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四次会议。黎川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黎川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10月18日至23日召开。
关键词: 黎川县 权力机构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黎川县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行使全县最高权力。1952年前,曾先后召开了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对全县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议。1952年10月17日,黎川县第五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204人,其中男代表176人,女代表28人。这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黎川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正、副主席和委员26人,任火炎当选为主席,姚岚为副主席。会议还选举出黎川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26人,选举李云台为县长,刘占华、万良贵为副县长。
  1953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并作出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央选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黎川县历时一年,分三期于1954年2月结束了7个区55个乡的选举工作。
  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4月5日至10日,黎川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这次会议共有代表140人(其中10人因公因事请假)。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二、听取和审查黎川县人民政府1953年施政工作总结和1954年施政方针及当前几项主要任务的报告;三、听取县选举委员会主任关于全县基层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四、讨论和制订发展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的计划;五、选举本届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及委员。会议园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与会代表选举万良贵为县长、傅斌为副县长,王镜明、陈德宽等17人为县人民政府委员。
  1954年6月28日至7月3日,黎川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有121位代表(其中女代表18人)。会议主要议程有三项:一是听取和审查县政府1954年4月至6月工作总结和1954年下半年几项主要任务的报告;二是听取认真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和坚决拥护与执行宪法的报告;三是选举黎川县出席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对政府工作表示满意,作出了《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坚决拥护与执行宪法的决定》,选举万良贵、陈金仙、武惕予、包恒敏为出席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2月24日至28日,黎川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有140人。这次会议内容有:一、听取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传达报告;二、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1954年工作报告;三、审查黎川县1955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四、补选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这次会议前,原副县长傅斌调到外地工作,会议补选许国华为副县长。
  1955年10月12日至16日,黎川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140人,会议听取了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传达报告;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委员会195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关于黎川县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关于贯彻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政策的报告,关于开发农田水利和互助合作问题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报告。对于上述报告,代表们分组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黎川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6年12月13日至15日,黎川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34人,列席代表46人。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一、传达贯彻省首届五次人大会议精神;二、听取和审查两年来施政工作报告、黎川县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黎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共黎川县委关于1957年发展农业生产计划的建议;三、选举县人民委员会正副县长和委员。会议就各项议程通过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万良贵为县长,许国华、万才高为副县长,寇健等17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黎川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4月17日至2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22人,列席代表62人。会议主要内容是:一、学习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二、听取和审查1957年全县发展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三、审查黎川县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讲话,用讲话的主要精神指导当前工作。
  1957年12月5日至7日,黎川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了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120人,列席代表60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关于迅速在全县开展一个社会主义大生产运动新高潮的报告,会议决定抽调干部职工在华山建立一个林农牧垦殖场,在连源建立一个畜牧繁殖场。
  黎川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黎川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1日至4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42人,县直属机关负责人列席了大会。会议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上届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查黎川县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三、审查批准黎川县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四、选举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五、选举黎川县出席江西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结果:万良贵连任县长,许国华、万才高连任副县长,寇健等17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出席省二届人大代表为:万良贵、李云台、张炳珍、许国华、武惕予、包恒敏。
  1959年3月26日至28日,黎川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96人,列席代表27人。会议主要内容是:一、听取和审查县人委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黎川县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三、审查批准黎川县1959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四、审查和批准《黎川县人民公社章程(草案)》。
  黎川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黎川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2月7日至10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20人,列席代表40人。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听取了县人委的工作报告、黎川县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黎川县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查,一致表示同意,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最后进行选举。孙元勤等21人当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刘均仔当选为县长,吴维屏、许国华当选为副县长。大会补选刘均仔、丁金林、吴冬生为出席省二届人大代表。
  1962年12月5日至9日,黎川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17人,县直机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黎川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黎川县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报告。在五天的会期中,有78名代表在大会作了发言或书面发言。会议最后就几个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
  黎川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黎川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10月18日至23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51人,有19人因病、因事请假。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一、黎川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黎川县1961年—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3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黎川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批准四个报告的决议。二、选举刘占华为县长,吴维屏、许国华为副县长,孙元勤等25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1964年6月25日至28日,黎川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这次会议主要审查和批准三个报告:黎川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黎川县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4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及农业长期规划的报告;黎川县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964年12月13日至15日,黎川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16人。与会代表听取了刘占华县长代表县人委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积极搞好今冬明春生产,为迎接1965年农业生产新高潮而奋斗》的报告,代表们经过热烈的讨论,一致通过了这个报告。
  黎川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65年6月26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134人,请假27人。会议主要内容:一、刘占华代表县人委作《以革命精神,掀起农业生产新高潮,为实现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报告;二、黎川县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三、黎川县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代表们对三个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通过相应的决议。
  黎川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黎川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2月20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22人,列席代表47人。与会代表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孙元勤等25人为本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均仔为县长,蔡静山、赵玉仂、许国华为副县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未召开全县人民代表大会。粉碎“四人帮”进入新时期,黎川县重新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经请示省人大常委会答复:“文化大革命”期间革命委员会成立可作为一届人大会。黎川县革命委员会是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于1968年4月29日成立的。
  黎川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黎川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2月21日至2月24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91人,列席代表13人。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一、全县选举工作报告;二、卢接绍代表县革命委员会作《同心同德,艰苦奋斗,进一步搞好经济调整,把我县四化建设推向前进》的工作报告;三、黎川县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四、黎川县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主任、副主任,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县设立人大常务委员会,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大会,选出县人大常委15人,余克明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殿显当选为副主任。大会选举罗细通为县长,黄和俄、黄有光为副县长。会议还选举出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2年2月20日至22日,黎川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罗细通作了黎川县1981年工作情况和1982年工作任务的报告,郭殿显作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与会代表还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黎川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报告。代表们经过热烈认真的讨论,通过了上述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黎川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13日至15日举行。与会代表听取了五个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黎川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这次会议选举郭殿显、王秉竹、傅昭文、欧阳谅、徐木根、傅细荣六人为江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黎川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黎川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7月5日至8日举行,到会代表180人。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黎川县第六个五年计划前三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4年计划草案安排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克明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维屏、郭殿显、苏学嵩当选为副主任;管日顺当选为县长,黄有光、黄和㚢、周陶珩、黄亚玲当选为副县长。
  1985年3月26日至28日,黎川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会上,代县长黄有光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克明作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与会代表还听取和审议了黎川县1984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民经济安排情况的报告、黎川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经过讨论,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黎川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2月25日至27日举行。到会代表听取了黄有光代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计委主任、县财政局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代表各自部门作的报告,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同心同德,坚韧不拔,埋头苦干,知难而进,为争取第七个五年计划初战胜利,为建设繁荣昌盛的黎川而奋斗。
  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8月7日至10日在县城东方红电影院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60人。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黎川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黎川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县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尽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克服拖拉作风,依法办事,严守纪律,廉洁奉公,当好人民公仆。参加会议的代表对几个报告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魏继祖为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黄和㚢、王炳良为副主任;选举李华青为县长,黄有光、周陶珩、黄亚玲、熊海文为副县长;选举陈金法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万良菊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8年1月11日至13日,黎川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选举马宏道、魏继祖、苏学嵩为出席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号召全县人民高举党的十三大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奋起直追的紧迫感,艰苦奋斗,团结一致,群策群力,开拓进取,把黎川的改革和建设推向前进。
  黎川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本届第一次大会于1990年4月10日至13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21名。会议收到中共抚州地委、抚州行政公署、省人大抚州地区联络处和省政协抚州地区联络处联合发来的贺信。会上,魏继祖作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赵令煌作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与会人员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计委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0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关于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经代表们分组讨论后就以上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这次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县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魏继祖当选为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黄有光、黄和㚢、王炳良当选为副主任,黄嘉琪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赵令煌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熊海文、孔祥显、姚水根、邓建中、李履才当选为副县长;罗木华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文当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黎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于1981年2月召开的县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它是由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的。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权力。
  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选举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政法办公室、科教文卫办公室等工作机构。黎川县人大常委会自成立始,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律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围绕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其他部门工作汇报;组织委员视察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支持和推动政府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搞好人事任免工作;密切同人民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提案。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在三年任期中召开了22次常委会,讨论重要议题56项;批准2个地方性法规,通过6个决议和决定;依法任免91名国家工作人员;听取和审议了政府9次专题报告、4次法院工作报告、2次检察院工作报告;组织委员视察和专题调查8次;召开县人大代表座谈会56次;办理人民代表提案693件,并将结果函复提案人;收到人民来信319件,接待群众来访232人次,且全部作了处理和答复。
  1984年7月,县九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在任期的三年多时间里,召开常委会24次,县人大代表座谈会57次;对代表们提出的635件提案,做到件件有答复;受理人民代表来信来访53件次,群众来信来访124件次;进一步加强了法律监督和法纪教育;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00名。
  1987年8月10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在三年任期中,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黎川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本届任期内,常委会共召开了18次,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其他部门关于国民经济计划、财政、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文化教育、老区建设、物价、审计及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报告和汇报共32项。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任免了政府工作人员36名,法院工作人员12名,检察工作人员8名。本届常委会把加强同代表联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了三次较大规模和多次小型的代表联系活动,召开了各种形式的代表座谈会67次。三年中,代表提出涉及各个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47件。为了办理好这些建议和意见,常委会在转办前进行了分类整理,编号登记,并组织委员到有关单位检查督促办理情况,经办单位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三年。黎川县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从1954年召开第一届始,到1990年12月,已经召开了11届。1987年8月,根据《江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精神,各乡、镇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决定本乡、镇经济、文化、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审查批准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选举正、副乡镇长、人大主席团和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私人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
  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5—9人组成,设常务主席1人。主席团主要职责是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筹备并召开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了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办理本级人大会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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