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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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17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基层组织
分类号: D267
页数: 4
摘要: 监察委员会,1959年6月改为县委监察委员会,“文革”期间瘫痪。1977年12月成立县委纪律检查领导小组,1979年5月成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49年7月,全县设5个区委,1950年在东山设立六区委,1952年在龙安设立七区委,在县城设立城关区委。1953年撤销城关区委成立城关镇委员会。1954年4月,区委名称改为区委驻地地方名,即一区委改为窑下区委,二区委改为茶亭区委,三区委改为熊村区委,四区委改为中田区委,五区委改为宏村区委、六区委改为东山区委,七区委改为龙安区委。1956年5月,全县进行撤区并乡,除保留城关镇委员会外,其7个区委均撤销,县委派出4个工作队负责撤区并乡工作。这次并乡将原有的87个乡合并为27个大乡,大乡设党总支。
关键词: 黎川县 基层组织

内容

监察委员会,1959年6月改为县委监察委员会,“文革”期间瘫痪。1977年12月成立县委纪律检查领导小组,1979年5月成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949年7月,全县设5个区委,1950年在东山设立六区委,1952年在龙安设立七区委,在县城设立城关区委。1953年撤销城关区委成立城关镇委员会。1954年4月,区委名称改为区委驻地地方名,即一区委改为窑下区委,二区委改为茶亭区委,三区委改为熊村区委,四区委改为中田区委,五区委改为宏村区委、六区委改为东山区委,七区委改为龙安区委。
  1956年5月,全县进行撤区并乡,除保留城关镇委员会外,其7个区委均撤销,县委派出4个工作队负责撤区并乡工作。这次并乡将原有的87个乡合并为27个大乡,大乡设党总支。
  1957年3月,针对撤区并乡后存在农村干部上调过多,机构随之增多,农村基层领导相对减弱等问题重新恢复区建制。全县设窑下区委、茶亭区委、熊村区委、中田区委、宏村区委。5个区委辖35个乡总支。
  1958年9月,全县在原有11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了城关镇、潭溪、茶亭、熊村、龙安、宏村、德胜7个人民公社。撤销区委,公社设立党委。公社党委下辖大队党总支、党支部。
  1961年4月,全县由7个人民公社党委调整为25个人民公社党委。同时,县委决定成立茶亭、熊村、龙安、宏村、德胜5个区工委和潭溪工作队,除城关镇公社党委外,其他24个公社党委均隶属于5个区工委和潭溪工作队委员会。
  1962年9月,撤销茶亭、熊村、龙安、宏村四个区委,1964年撤销德胜区工委。
  1966年5月,全县有21个公社、镇、场党委。1967年1月造反夺权后,基层党组织瘫痪,至1971年开始恢复公社党委。1976年10月,全县共有12个公社党委、1个场党委。
  1977年,新成立了4个人民公社。1978年11月将新成立的德胜公社划归德胜关垦殖场。1980年又新成立了2个公社,全县共建立了18个公社(场)党委。1980年城关镇公社党委改为城关镇党委。1984年各公社党委改为乡党委。1985年4月宏村乡党委改为宏村镇党委。1990年12月,全县共有2个镇、15个乡、1个垦殖场党委,1个直属机关党委,1个人武部党委和5个党组,下辖15个党总支、375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316人。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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