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163 | 
| 颗粒名称: | (一)建筑管理协调机构 | 
| 分类号: | F407.9 | 
| 页数: | 2 | 
| 页码: | 314 | 
| 摘要: | 古代至民国前期,本县建筑工匠除师傅带徒形式外,平时无固定组织和机构,建筑技术工艺,多系家传师授。公私工程,多由技艺高、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工头(老板)单个或合伙签约承接,掌墨、帮作、伙计、小工等各类工种人员,都是临时邀集、雇聘,开工则聚,竣工则散。1942年,本县泥木工匠建立职业工会,隶属县政府建设科。职业工会设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会务。新中国成立后,建筑管理机构和建筑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建设科后,全县城乡建设由该科主管。1975年4月,成立县城市建设局后,建筑业归该局管辖;同年9月县城建局改名为县基本建设局,主管县城建筑业。 | 
| 关键词: | 黎川县 建筑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