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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四节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15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
页数:
3
页码:
312
摘要:
园内翠柏冬青夹道,花木繁茂,绿树成荫。并建有烈士纪念塔、纪念碑和凉亭等建筑物。园中建有堆石假山、喷泉水池和玉兰形柱灯,所植风景树木及花草近50个品种,配有专人管理。至民国37年,这些树木逐渐被砍伐或烧毁。建国后,政府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开展植树活动,但树木成活率较低。其中悬铃木绝大部分已枝繁叶茂,覆荫连绵,樟树及广玉兰则多被损折,成活较少。
关键词:
环境保护
黎川县
内容
一、园林绿化 (一)城镇园林烈士公园位于东方红大道北侧,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园内翠柏冬青夹道,花木繁茂,绿树成荫。并建有烈士纪念塔、纪念碑和凉亭等建筑物。
街心花园 1986年8月建于东方红大道中段地带,占地面积780平方米,花园东西两端设有钢筋混凝土圆形门,四周以钢质栅栏为护篱。园中建有堆石假山、喷泉水池和玉兰形柱灯,所植风景树木及花草近50个品种,配有专人管理。
(二)绿化 1.城郊荒山、荒地绿化明、清至民国初期,县城郊外山丘坡地均竹木茂密,绿荫浓郁。至民国37年,这些树木逐渐被砍伐或烧毁。建国后,政府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开展植树活动,但树木成活率较低。70年代初,城关镇组织居民将横港桥背藻林庵周围荒山辟成茶场,县剧团、合作总店等单位也组织职工在洗马坑等地开荒办果园。随着鸡薮窝、望市岭背、日峰山麓、洗马坑、东门排、环胜山、南山亭、下马路等处的居民点兴建形成,四旁植树渐次增多,这些地带的荒山荒地也变成了一片片绿化群落。
2.行道树民国时期,在修建黎(黎川)南(南城)公路和黎(黎川)光(光泽)公路时,在道路两旁植有部分榉、枫或乌桕树,其中穿过县城路段基本浓荫迭连不断。但由于年代较久,大部分树木渐次枯老。1979年以来,随着道路扩建,县城主要道路两旁重新栽种以悬铃木(即“法国梧桐”)、樟树、广玉兰为主要品种的风景行道树。其中悬铃木绝大部分已枝繁叶茂,覆荫连绵,樟树及广玉兰则多被损折,成活较少。
3.绿化带县城绿化带主要设置在东方红大道的道路中间,宽5米,分若干条段,总长600余米,占地面积为2400多平方米。绿化带四周植以冬青为篱株,中间套种风景树木和部分花草。
4.庭院绿化 1980年后,随着县城创“三优”活动的广泛开展,各机关、学校、工厂开始在庭院内砌筑各式花坛、花圃,栽花、种草、植树,美化庭院。自1986年以来,先后有县委、县人民武装部、邮电局、县第一中学、县人民医院、县汽车配件厂等8个单位荣获“省绿化先进单位”和“省文明单位”称号。
1990年,县城绿化覆盖面积为6.1万平方米,人均绿化面积约1.9平方米。
二、环境卫生 (一)道路清扫县城道路清扫任务,由日峰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派出职工分片包干。东方红大道、日峰路和人民路等主要干道,总长3.43公里,包括人行道在内,清扫总面积为2.1万平方米;县城居民生活区包括日峰路、下马路、小北门路、花市街、枫柴巷、江家巷、商会巷、王福巷、应宿巷、凌云巷等49条大小街巷,总长8360米,清扫总面积2.2万平方米。
(二)垃圾清运由于老城区街巷狭小,机动车辆无法进出,居民生活区垃圾,只有以人工清运为主(用人力板车装运),占清运垃圾总量的40%以上。县城主干道各处垃圾,主要以机械清运。1990年,县环卫所配有解放牌载重汽车1辆、北京130型机械清运车1辆,全年清运垃圾总量达2900吨左右。
1990年,县城内设有2处垃圾中转站,面积为200平方米,并已开始征地4600平方米,兴建垃圾处理场。
(三)污水污物处理 1.公共厕所县城内现有公共厕所7处(不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厕所),总建筑面积273平方米,大部分为60年代和70年代所建,结构简陋。1985年新建的第二农贸市场后的公共厕所,在造型设计和结构上,采用瓷砖贴面,水泥铺地,自动冲槽。采光和通风条件均符合要求。
2.粪便管理与清运县城的粪便管理与清运,目前除部分厕所采用化粪过滤沉淀池外,其他的粪便清运,均由县城附近郊区的农户承包使用,厕所的卫生消毒、清扫均由环卫所负责管理。全年清运粪便约2520吨左右。
3.垃圾处理与利用县城内的生活垃圾主要是集中到垃圾场进行人工焚化处理,为城郊农户栽种农作物提供肥料。
(四)环境污染及保护县境内的主要污染源是:来自30个大小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粉尘;种植业使用的农药中的有机氯、有机磷;人畜粪便、垃圾和其他生活污水等。这些污染物严重污染着自然环境,给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影响和严重威胁。
1.水环境污染除生活区肮脏的卫生环境造成水环境污染外,1950—1970年,县针织厂、豆腐社、自行车零件厂、大芸造纸厂等先后建成后,本县最主要的工业、生活用水水源黎滩河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污染。据1990年资料统计,年排入黎滩河的工业废水84.8万吨,生活污水235.2万吨。这些废水、污水中,含汞、砷、铜、BoD5、COD、酸、碱、酚、氯化锌等多种有害物质。水质中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氨、氮、大肠杆菌等有机物质和金属污染,均超过国家地面水质标准,严重影响人畜健康。
1985年,对水污染严重的县城自行车零件厂和大芸造纸厂分别进行了技改措施和改产处理,减轻了水环境的污染。
2.大气污染县内工业能源结构大部分以煤为主。1990年,全县工业燃煤约1.5万吨,排放废气12210万标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碳氧化物等。目前大部分工厂布局较合理,均分布在县城主导风向下,大气流通条件较好。
3.固体废弃物县城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煤渣和工业废渣,年排放量约2万吨,大部分煤渣用于填地或铺路,少部分运往郊外山沟堆放,对环境影响不大。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量,每年约为0.56万吨,处置率为70%左右。目前仍有1680吨左右的垃圾随处乱倒,道路尘扬污染突出。
4.噪声随着县城工业、交通运输的发展,城镇的环境噪声污染日益严重。1990年,全县拥有机动车辆686辆,另有弃耕从运的手扶拖拉机368台,均无消音除尘设备;汽车进入城区无禁鸣喇叭,凡机动车辆进城往返均不受时间限制。1990年测定,交通噪声平均值达75分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9.9分贝;有些工厂(如锯板厂)、录像厅或电器维修部门发出的噪声,竟严重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3.1分贝。
5.环境保护措施 1985年5月,黎川县基本建设局改称为“黎川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环保股,开始在县境内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进行各种宣传活动,对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工作。
开征排污费:1985年起,根据上级有关通知,对全县所有排污单位开征污染物超标准排污费。至1990年,全县已征收排污费30万元,其中80%补助排污单位,用于污染治理,促进了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控制新污染:对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坚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和制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管理措施。把主体工程建设与“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紧密配合起来,防治新污染源的产生。
治理老污染源:1985—1990年,在控制新污染的同时,注意综合治理老污染源。至1990年,全县先后有8个工业污染厂家,安排了治理技改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如:对黎滩河上游水污染严重的自行车零件厂的电镀车间和大芸造纸厂分别采取了改产措施;对县林化厂、华山瓷厂、环球瓷厂、飞凤瓷厂和德胜关整流器厂等7个单位产生的,废水和粉尘进行了过滤和水膜除尘治理,局部改善了水质和大气的环境质量。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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