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私房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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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149
颗粒名称: (四)落实私房政策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页码: 311
摘要: 遵照上级关于落实“文革”期间处理的私房政策精神,1980年4月成立了县“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当年5月,全部工作结束,这次落实政策退还房屋的有145户,397间,面积5940平方米)。1983年5月,“黎川县落实经租房屋政策领导小组”成立,并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1988年11月,县政府颁发了《黎川县处理经租房屋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对政策界限、自留房问题、腾退房屋、拆迁补偿、手续、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同年,发还产权的房主有561户,面积24025.81平方米,占经租总户数的67.5%,占经租房总面积的37.86%。至1984年4月底止,经租房落实政策工作全部结束。
关键词: 私房 黎川县

内容

遵照上级关于落实“文革”期间处理的私房政策精神,1980年4月成立了县“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当年5月,全部工作结束,这次落实政策退还房屋的有145户(其中退还空房的36户,作价补偿的4户,带户落实的105户),397间,面积5940平方米)。
   同时,按照国务院批转宗教事业局、国家建委等单位《关于落实宗教团体房屋政策问题的报告》精神,归还了县城天主堂、耶苏堂、福音堂、念佛林等宗教房产。
   1983年5月,“黎川县落实经租房屋政策领导小组”成立,并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1988年11月,县政府颁发了《黎川县处理经租房屋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对政策界限、自留房问题、腾退房屋、拆迁补偿、手续、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同年,发还产权的房主有561户,面积24025.81平方米,占经租总户数的67.5%,占经租房总面积的37.86%。至1984年4月底止,经租房落实政策工作全部结束。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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