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房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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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148
颗粒名称: (三)其他房产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页码: 311
摘要: 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南区关于城市房产权的几项原则决定》的第四条“城市房产的代管”之规定,对县城45户无人认领的私人房产进行了代管。1955年9月16日,黎川县人民委员会根据政策规定,在《江西日报》上刊登了通告,限自登报之日起,一月之内提出异议,逾期收归国有。后无人认领,全部归国家所有。根据1983年统计,县城尚有代管房产42户,面积2498平方米,此外,有军产房5511平方米,则由其自行管理。
关键词: 房子 黎川县

内容

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南区关于城市房产权的几项原则决定》的第四条“城市房产的代管”之规定,对县城45户无人认领的私人房产进行了代管。1955年9月16日,黎川县人民委员会根据政策规定,在《江西日报》上刊登了通告,限自登报之日起,一月之内提出异议,逾期收归国有。后无人认领,全部归国家所有。
  根据1983年统计,县城尚有代管房产42户,面积2498平方米,此外,有军产房5511平方米,则由其自行管理。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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