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128 |
颗粒名称: | (二)黎川县的非住宅建设 |
分类号: | F287 |
页数: | 1 |
页码: | 302 |
摘要: | 民国末年,县城内非住宅建筑仅有宗祠庙宇、商店、作坊、会馆、学校和为数不多的政府机关公用房等。建国后,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的增加和工厂企业的发展,县城非住宅用房也逐步增多。据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至该年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设的非住宅建设总面积为28.18万平方米,占县城房屋总面积的41.35%。1986年至1990年,以县城占较大比重的全县公建非住宅房的基建、更改竣工面积共73319平方米,其中厂房18012平方米,仓库4991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营业用房11068平方米,办公室11000平方米,教育用房11048平方米,文化体育医疗等其他公用房共17129平方米。1980年以前,非住宅用房建设主要采用砖木和砖混结构。80年代以来,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
关键词: | 黎川县 非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