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黎川县建国后的公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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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111
颗粒名称: (二)黎川县建国后的公债
分类号: F812.5
页数: 2
页码: 293
摘要: 从1950年以来,本县先后发行过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和国库券等三种。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采取折实办法发行的公债,年息为5厘。当年在本县的发行额为23447.27元。1954年至1958年,本县实际完成购买金额共472970元。江西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系江西省人民政府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发行的地方债券,归还期5年,年息4厘,1960年1月发行,10月起计息,1963年至1965年每年10月偿还总额的一部分,1965年本息全部还清。国库券从1981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黎川县支行代理国家财政部在本县办理国库券发行业务。第一年仅为单位认购,年息4厘,1982年开始有个人认购项目。1989年向单位发行特种国债;同年,又发行个人认购保值债券104万元,归还期为3年。
关键词: 公债 黎川县

内容

从1950年以来,本县先后发行过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和国库券(包括特种国债)等三种。1960年又发行过“江西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采取折实办法发行的公债(每分含大米6市斤、面粉1.5市斤、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的实物价格),年息为5厘。当年在本县的发行额为23447.27元(折合新人民币数)。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4年开始发行,年息4厘,国家在发行后的十年内用抽签办法分期归还。1954年至1958年,本县实际完成购买金额共472970元。
  江西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系江西省人民政府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发行的地方债券,归还期5年,年息4厘,1960年1月发行,10月起计息,1963年至1965年每年10月偿还总额的一部分,1965年本息全部还清。
  国库券从1981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黎川县支行代理国家财政部在本县办理国库券发行业务。第一年仅为单位认购,年息4厘,1982年开始有个人认购项目。1989年向单位发行特种国债;同年,又发行个人认购保值债券104万元,归还期为3年。1981年至1990年,全县实际认购国库券791.15万元(包括1989、1990两年中单位认购的特种国债54.13万元。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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