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109 |
颗粒名称: | 四、黎川县的公债 |
分类号: | F812.5 |
页数: | 2 |
页码: | 293 |
摘要: | (一)民国时期公债民国15年以前,本县曾推行过全省发行的多种地方公债,发行方式有的以债票抵借,有的以手票流通市面,有的本息已偿清,也有迁延未能兑取。民国17年经一度整理,分别以金融库券折算收回,初时只有盐附税为基金的金融库券一种,民国18—20年,又发行过三次“有利短期流通券”和“加印有利短期流通券”。民国26年前后,又推行了“江西省建设公债”,利率周息6厘。民国30年至33年,在本县发行了“同盟胜利公债”,其中民国33年的派额为1653400元,募解数仅为1401700元。(二)建国后的公债从1950年以来,本县先后发行过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和国库券等三种。 |
关键词: | 公债 黎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