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黎川县田赋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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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084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黎川县田赋收入
分类号: F812.7
页数: 2
页码: 268
摘要: 国24年,全县田赋、地价税预算为63213元,36年为2848413176元,37年则为1834674000元。以民国30年度田赋正税和附加税的税额为标准,每法币1元折征稻谷2市斗,次年提为每1元折征稻谷4斗。民国31年至36年的征实数如下: 31年派额127616石,实收147635石; 32年派额147000石,实收147123石; 33年派额121700石,实收103672石; 34年实征20732石; 35年实征35054石; 36年实征256261.18石征购。民国27年4月实行粮食征购,具体办法各战区不一。民国31年统一改为随赋征购。民国35年,本县征获田粮10711石,民国36年新赋公粮128130.84石,滞纳罚谷公粮157石。民国32年起废除粮食库券,改征购为征借,无息,无归还期。
关键词: 田赋 黎川县

内容

国24年,全县田赋、地价税预算为63213元(法币,下同),36年为2848413176元,37年则为1834674000元。
  民国30年起,中央接管各省田赋,改征实物,加上民国27年后的粮食征购和民国32年开始的粮食征借,构成“三征”。
  征实。以民国30年度田赋正税和附加税的税额为标准,每法币1元折征稻谷2市斗,次年提为每1元折征稻谷4斗。民国31年至36年的征实数如下: 31年派额127616石,实收147635石; 32年派额147000石,实收147123石; 33年派额121700石,实收103672石; 34年实征20732石; 35年实征35054石; 36年实征256261.18石征购。民国27年4月实行粮食征购,具体办法各战区不一。民国31年统一改为随赋征购。民国35年,本县征获田粮10711石,民国36年新赋公粮128130.84石,滞纳罚谷公粮157石。(截止37年6月30日止)征借。民国32年起废除粮食库券,改征购为征借,无息,无归还期。本县民国35年征借稻谷19475石,民国36年新赋征借稻谷为170841.12石,滞纳罚谷征借2093.37石。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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