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072 |
颗粒名称: | 一、机构 |
分类号: | F222.1 |
页数: | 2 |
摘要: | 旧时,黎川县未设计量管理专门机构。民国25年,为推行统一的新的度量衡制度,江西省政府规定,新制的实施由各县(市)长负责。新制实施时,县政府设有检定员1人,检定员对县长负责,并受省度量衡检定所监督指导,掌管全县度量衡的检定、检查、标准器保管以及其他技术事项。1949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后至1979年5月,本县计量管理工作先后由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兼行管理。1979年6月,成立县计量管理所,配备工作人员4名,归口县科委领导。1989年5月4日,成立黎川县标准计量局,配备工作人员7名。1990年3月,县标准计量局升格为正科级单位。 |
关键词: | 黎川县 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