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油储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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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04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粮油储运
分类号: S379
页数: 4
页码: 246
摘要: 历修《新城县志》中有记载的这两类粮仓共54座,其中修建最早的是宋绍兴九年所建的“大有仓”。民国期间,本县公粮储存均用旧仓,或将祠堂庙宇改建成简易仓库。据《江西田粮统计》记载:民国36年,本县有仓厫20座,容量7900担,其中县仓14座,容量7000担,乡镇仓6座,容量900担。到解放前夕 ,本县只剩下粮仓15座,总容量51万斤,民间义仓,多已不复存在。国家粮食部门从1950年开始营建新仓。以上共有仓库61座,容量达2934.5公斤,是解放前夕的12倍。但作为商品交易,本县有部分粮食经陆路
关键词: 粮油 储运

内容

一、粮食储存 (一)仓储 1.旧仓:明清时期,本县较大的粮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官府修建的县仓(由县衙管理)和都仓(由各都管理),另一类是由宗族醮产或当地豪绅独资、合股修建的义仓。历修《新城县志》中有记载的这两类粮仓共54座,其中修建最早的是宋绍兴九年(1139年)所建的“大有仓”。
  民国期间,本县公粮储存均用旧仓,或将祠堂庙宇改建成简易仓库。据《江西田粮统计》记载:民国36年(1947年),本县有仓厫20座,容量7900担,其中县仓14座,容量7000担,乡镇仓6座,容量900担。到解放前夕 ,本县只剩下粮仓15座,总容量51万斤,民间义仓,多已不复存在。
  2.新仓: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在接管旧仓的同时,在县城租借和征用民房、祠堂、庙宇8处,充作粮仓,增加容量389万斤。国家粮食部门从1950年开始营建新仓。
  1950年,在县城建包装库1座,容量25万公斤。
  1951年,在县城建简易粮库1座,容量100万公斤。
  1953年,在县城新建木板仓库2座,容量200万公斤;不久,又在龙安、熊村等地先后建了一些简易粮库。
  1955年全县有简易粮库18座,容量964.5万公斤,占总容量的48.2%。
  1958年全县有简易粮库39座,容量1950万公斤,占总容量的78%;旧仓29座,容量550万公斤,占总容量的22%。至1958年底,借用民房、祠庙作仓库储存的粮食尚有1136万公斤。
  1968年,学习北方保粮经验,在宏村、樟村、湖坊、龙安等地建土圆仓17座,耗资15万元,后因不适用而相继淘汰。
  1969年,全县有基建库4座,容量485万公斤;简易库41座,容量2115万公斤,占总容量的72.2%;民房、祠庙仓库16座,容量334.5万公斤。以上共有仓库61座,容量达2934.5公斤,是解放前夕的12倍。
  1981年,在县城新建储备库1个,有基建仓10座,总容量1250万公斤。
  1983年,全县粮食仓库总容量5061.5万公斤,祠堂、庙宇仓库基本淘汰。
  1987年,全县城乡共有国家经营管理的粮仓103座,总容量6874万公斤。
  3.网点分布:1949—1952年,由于国家经营的粮食数量较少,粮食集中在县城和宏村镇附近的农村。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后,国家掌握的粮食数量日益增加,仓库建设速度加快,在网点布局上,采取了“五靠近”(即靠近公路、河道、加工厂、产粮区、城镇)和便利群众的原则。据有关资料记载:沿公路所设仓库的容量占总容量的77.37%,沿河道所设仓库的容量占总容量的9.7%。在地区分布上,分为三类:第一类有县城、宏村、龙安,设在这类地区的仓库,靠近公路干线,调拨灵活,粮源充足,是全县粮食中转外调中心,容量占全县总数的49.2%;第二类有荷源、河塘、熊村、东山、樟村、潭溪等地,设在这类地区的仓库,处于产粮区,为第一类仓库的外围库,容量占全县总数的26%;第三类有资福、湖坊、三都、社苹、西城、中田、西坪、下村等地,设在这类地区的仓库容量,占全县总数的24%。1962年,全县各乡镇(当时称公社)都通公路,靠近河道的仓库比例逐渐减少。
  (二)其他储存形式建国以后,县粮食部门还采用过以下几种方式储存粮食: 1.合作社代收代储:50年代初,在粮食部门无法开展收购业务的地方,由合作社按粮食部门下达的计划,代收代储,自收储之日起,由粮食部门付给手续费(储存时间一个月以内为收储量的0.2%,三个月以内为0.25%,六个月以上为0.35%)。1953年,合作社代收代储了粮食420万公斤。
  2.委托私营加工厂和合作加工厂代收代储:稻谷进仓后,由代收单位出具收据,负责保管,损失照赔,仓租和手续费合并计算,每月一般不超过储量的1‰,特殊情况可增加到1.5‰。
  3.委托乡政府代储管理:每月付给的手续费为储量的5‰,另酬补灯油茶水费。
  以上3种形式只是在50年代初期实行过,从1954年8月起,全县粮食收储工作均由粮食部门直接办理。
  4.国代民储:1974年—1983年,为解决丰收年份农村卖粮难而采取的一种储粮办法。由村委会(当时称生产队)或农民集资50%,粮食部门提供无息贷款50%,选择适宜地点建仓,收储粮食,并由粮食部门付给代收代储费:代收手续费每万公斤40元,代储保管费每万公斤每月3元。接收方法上,分为付款代储和不付款代储两种:付款代储,就是只存粮食指标;不付款代储,就是代储粮食,粮权属生产队,但动用时需经上级批准。
  5.租借外县仓库储粮:1981年,县粮食部门为缓解仓容紧张,方便调运,向设在光泽县的福建省物资厅租借仓库12座,容量650万公斤。
  6.民代国储:1983年起,粮食入库数量猛增,仓储更紧,故采取此办法。1987年全县民代国储的粮食达280万公斤。
  二、食油储存本县食用植物油料生产比较落后,产量不高,居民食用植物油,要从外地调入一部分,故食油储存更显重要,粮食部门的储存设备主要有油柜和油罐两种:油柜是一种老式的储油设备,用铁皮制成柜形,嵌入木框架内,容量不等,大的约1吨;油罐是一种用钢板制成的罐状油池,每只容量10吨至20吨不等,分卧式、立式两种。到1990年止,全县有油罐11只,总容量150吨。
  三、检验与保管民国时期和建国初期,本县粮食检验仅凭感官鉴别:以牙咬、手搓、听响声、看碾样等测定稻谷水份;以手摸测定温度;以肉眼目测虫害;以嗅气味辨别是否霉变。虫害防治上,主要采用石灰水涂刷仓库墙壁,“六六六”粉剂喷射,石灰或纸筋封闭,风车,过筛等办法。
  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本县粮食检验和病虫害防治水平不断提高。粮油检验方法有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物理分析和感官鉴定四种。收购时,一般采用仪器分析和感官鉴定相结合的方法;调出和加工时,以仪器分析为主,化学分析为辅;油脂检验,则需四种方法并用。根油收购、储存、调拨时,由各粮管所(库)按照部颁粮油质量标准,负责检验;加工时,由工厂自检。全县各粮检单位,普遍配备了铁杆温度计、电子水份测定器等设备,县城加工厂设有检验室,配有专职检验员。
  粮油保管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治并重”的方针,主要方法有: 清洁卫生防治各粮管所、站、点都制订了卫生制度,做到仓外三不留(不留杂草、垃圾、积水),经常堵鼠洞,塞雀窝,坚持空仓消毒,保持仓内外清洁卫生。
  化学药剂防治用有毒化学药剂消灭害虫,用于实仓薰蒸粮食的药剂有:氯化苦、磷化铝片等;用于空仓消毒的药剂有:敌敌畏、烟脂、六六六粉剂等。
  物理机械防治利用粮食的物理性质,采用通风、摊凉、翻晒、溜筛等方法,达到降温、降水、除虫、去杂、抑制霉菌繁殖的目的,确保储粮安全。
  1957年,全县各粮管所都成立了建设“四无”(无虫、无霉、无鼠害、无事故)粮仓领导小组,当年,“四无”粮仓占全县粮仓总数的97.4%。1958年,抚州地区粮食局授予本县“四无”粮仓先进县的光荣称号。
  1977年开始,实行低(缺)氧、低药量薰蒸、低温密闭的“三低”科学保粮法,取得良好效果。
  四、粮油调运明正德年间,本县外运田赋漕米,除一部分自黎滩河入盱江解交南城充本府禄米和益王府禄米外,其余均经抚河、赣江转入长江,运抵南京、淮安入仓。
  清代前期,漕米解交沿袭明制,清嘉庆年间,本县每年起运漕米9380石左右。清代后期,漕粮改折银两上交,漕运停办。但作为商品交易,本县有部分粮食经陆路运销福建,或经水路运销南昌、汉口、上海等城市。
  民国初期,田赋改清末征收银两制钱为征收银元。本县外运粮食,主要是私商经营的贸易粮,陆路运销福建省的光泽、邵武等县,水路运销抚州、南昌、汉口、上海等地。
  抗日战争爆发后,田赋实行征实、征借,田赋、军粮调拨运输量增加。民国35年(1946年),本县解充公粮10711石。民国36年,全县大米运销量约4000万斤,主要销往福建。
  建国以后,全县粮食调拨,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由省、地具体筹划。粮食调出以大米、稻谷为主;调进主要是面粉、豆类、杂粮等,但比例很低,仅为调出量的5.4%,主要由本省进贤县和福建光泽县流进。
  1952年以前,因公路交通不便,本县外运粮食主要依靠水路,县城和中田、熊村、河塘等地之粮食通过河道运往南城、抚州、温圳;县城部分粮食,用汽车运往福建省的光泽、南平等县。
  1955年以前,西城乡的粮食用土车或肩挑运至宏村;宏村、龙安、中田等乡的粮食则经水路运往南城、抚州、温圳;德胜、东山、熊村、湖坊、潭溪等乡的粮食,以土车或水运送至县城,然后水运出县,1955年水运粮食1136万公斤。县城部分粮食,连同茶亭、厚村、荷源等乡之粮食,从公路运往福建光泽。
  1955—1962年,随着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水路运输粮食的数量逐渐减少,1962年水运量比1955年减少81.6%。当时,除中田、资福两地的粮食仍沿水路经南城县运出外,其余各地之粮均经福建光泽县转运外调。
  1962年以后,除中田乡粮食仍经水路运出外,全县外调粮食,大部分由光泽县经铁路运输,调往上海、福州等地。
  1982年以来,本县议价粮食主要销往广东、福建、云南等省。
  1962年至1983年,全县共调出粮食40441万公斤,调进粮食1827.5万公斤,纯调出38613.5万公斤。1985年调出省外粮食4298万公斤,调入191.7万公斤;1990年调出省外粮食2884万公斤。
  本县食油调拨数量较少。1964—1981年全县共调入食油2.6万公斤,主要由抚州流入。1982年开始,由福建光泽县流入议价食油。本县调出的油脂主要是毛糠油,运往抚州。调往省外的食用植物油,1985年为0.395万公斤,1986年为0.1万公斤。从省外调入的食用植物油,1985年为7.9万公斤,1986年为0.6万公斤,1987年仅0.1万公斤,1988年为6.7万公斤,1989年为16.1万公斤,1990年未调入。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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