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黎川县的粮食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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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035
颗粒名称: 二、黎川县的粮食销售
分类号: F307.11
页数: 1
页码: 242
摘要: 1973年全县实供城镇居民定量口粮(贸易粮)415.5万公斤,1987年为766万公斤,1990年为820万公斤。包括农村缺粮户的定销、补销粮和受灾供应粮,以及供应农村的种子、饲料、奖售、知识青年补差和退伍军人参加分配前的口粮等。包括供应省、地两级下达给地方外贸单位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粮和下达给地方商业部门生产名贵食品的粮食。粮食部门在国家定量计划以外,以高于统销价的价格,向人民群众或工商行业销售的粮食。
关键词: 黎川县 销售

内容

(一)非农业销售
   1.城镇居民口粮定量:本县从1954年起对城镇居民口粮实行定量供应,定量标准屡经变更,1973年以后趋于稳定。1973年全县实供城镇居民定量口粮(贸易粮)415.5万公斤,1987年为766万公斤,1990年为820万公斤。
   2.行业及其他用粮:即食品、副食品、酿造、饲料等工商行业以及事业、侨汇等用粮。该项供应,1973年为48万公斤(贸易粮),1987年为81万公斤,1990年为11万公斤。
   (二)农业销售
   包括农村缺粮户的定销、补销粮和受灾供应粮,以及供应农村的种子、饲料、奖售、知识青年补差和退伍军人参加分配前的口粮等。1972年,全县农业销售粮为94万公斤(贸易粮),1979为36.5万公斤,1987年为188万公斤,1990年为95万公斤。
   (三)代省、地供应
   包括供应省、地两级下达给地方外贸单位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粮和下达给地方商业部门生产名贵食品的粮食。
   (四)议销
   粮食部门在国家定量计划以外,以高于统销价的价格,向人民群众或工商行业销售的粮食。1969年—1977年,全县议销大米14万公斤;1978年—1987年,全县议销大米25322万公斤。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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