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黎川县粮食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026
颗粒名称: 建国后黎川县粮食市场
分类号: F724
页数: 2
页码: 240
摘要: 解放初期,粮食、油脂自由买卖,粮食市场和粮价由私商操纵,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城镇居民生活。1949年7月,黎川县人民政府设立粮食局,配合工商科、财政科,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同年冬,中国粮食公司抚州分公司在黎川设立采购组,专事粮食购销工作,并通过经济手段,参与粮食市场管理。为了打击违法经营的粮商,县人民政府责成粮食购销组采取抛粮压价、控制粮食外流、适时调整购销牌价、节日优价供应等措施,使本县粮食市场渐趋稳定。1953年,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经营粮食的政策。1957年2月,油脂实行统购统销。
关键词: 黎川县 粮食市场

内容

解放初期,粮食、油脂自由买卖,粮食市场和粮价由私商操纵,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城镇居民生活。1949年7月,黎川县人民政府设立粮食局,配合工商科、财政科,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同年冬,中国粮食公司抚州分公司在黎川设立采购组,专事粮食购销工作,并通过经济手段,参与粮食市场管理。当时,私营粮店遍布城乡,县城有临丰、六好、兴盛、大丰等几家规模较大的米店,合作性质的粮食经营组织开始出现,如县工会组建的“黎川县群众合作社”和县城居民集资开办的粮食运销合作社等。为了增强国营粮食企业的力量,加强对私营粮商的改造,从1950年下半年起,在国营粮食企业的指导和国家牌价的约束下,开展了委托合作社代购代销和对私商批发粮食的业务。与此同时,国营粮食企业广开门路,通过征收公粮,收购机关单位事业费粮,收购农民以实物折还银行贷款的粮食和直接到市场采购等渠道,大量购进粮食,仅1951年就收购稻谷545万公斤。为了打击违法经营的粮商,县人民政府责成粮食购销组采取抛粮压价、控制粮食外流、适时调整购销牌价、节日优价供应等措施,使本县粮食市场渐趋稳定。
  1953年,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经营粮食的政策(即“统购统销”)。1957年2月,油脂实行统购统销。此后,粮食集市贸易受到一定的制约。
  1955年,为帮助农民调剂粮食余缺,便于供需见面,全县建立了国家粮食交易市场22个,县城和农村各圩镇均设立了粮食管理小组,监理合法的粮食交易。当年,粮食上市量为29.42万公斤,成交量为22.27万公斤,国家收购5.15万公斤;1956年,粮食上市量为39.98万公斤,成交量为23.3万公斤,国家收购16.67万公斤;1957年,粮食上市量和成交量减少,国家仅收购1.05万公斤。
  1958年,粮食集市贸易中止。1960—1962年,粮食紧缺,仅有少量黑市交易活动。
  1963年,粮食部门在县城和宏村等较大圩镇,设立粮油贸易货栈,开展议购议销业务。
  1966—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粮油贸易货栈业务备受干扰,经营活动时断时续。
  1979年,重新开放粮油贸易市场,以县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后改称县粮油贸易公司)为主渠道的粮油贸易活动日趋活跃。此后的10年间,通过集市出售的粮油产品,数量逐年增加,品种越来越多。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