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6022 |
颗粒名称: | 第八章 粮油经营 |
分类号: | TS2 |
页数: | 11 |
摘要: | 清同治年间,本县大部分耕地为豪门、富户及宗庙所有,租种土地的农民交纳地租以后基本上无粮可卖,亦无力购粮,粮食市场被土地拥有者和粮商垄断。粮食贸易以县城和荷源乡五福街为主要集散地,其次是樟村、宏村、中田等村镇。外销粮食以河运为主,大部分销往南昌、汉口、上海和福建等地。民国37年,金元券币值猛跌,粮价飞涨,粮食成为官绅、地主、富商投机经营,借以发财的主要商品,穷苦百姓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威胁。为了打击违法经营的粮商,县人民政府责成粮食购销组采取抛粮压价、控制粮食外流、适时调整购销牌价、节日优价供应等措施,使本县粮食市场渐趋稳定。 |
关键词: | 粮油 黎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