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5924 |
| 颗粒名称: | (一)厂房建筑 |
| 分类号: | TB49 |
| 页数: | 2 |
| 页码: | 195 |
| 摘要: | 民国以前,除土纸生产厂家自建简易槽房外,其他行业均无专用工场。民国期间,县内几家私营小工厂,大多租赁民房、住宅作厂房。建国以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基建规模扩大,厂房建筑逐步增加。1958年建立的县农机修造厂,1960年扩建的县制米厂,1971年组建的县汽车配件厂,均建有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新厂房,80年代以后,部分工厂建有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车间。1985年,据82家参加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的县属工厂和乡镇企业统计:全县工业企业占地面积58.0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9.71万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16万平方米,非工业生产用房屋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 |
| 关键词: | 厂房 黎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