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5892 | 
| 颗粒名称: | 五、黎川县股份制工业 | 
| 分类号: | F276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90年9月1日,县属华山垦殖场无线电厂与浙江省淳安县电子工业公司、香港永华贸易有限公司签定合同书,决定由三方共同投资,在黎川县建立华港电子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人民币80万元。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股份为:甲方出资人民币40万元,占总投资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总投资的25%;丙方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总投资的25%。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1990年11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赣外经贸外贸字37号文件,批准成立江西华港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县境内第一家与港商合资的股份制工业企业。 | 
| 关键词: | 黎川县 股份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