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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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88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济类型
分类号: F4
页数: 5
页码: 183
摘要: 民国30年始有动力机械的私营小工厂出现。樟村、德胜等地,山峦起伏,盛产毛竹,山民多就地取材,以制纸为业。清末民初,全县土纸常年产量高达8千担,产值约1.6万元(银元),经水运销往南昌、吉安、武汉和湖南等地。机制纸畅销以后,本县槽户纸业每况愈下,民国36年产量降至4千担,而销售不及其半。“黎川黄烟”由此饮誉江南,运销南昌、九江、杭州、上海、苏州,远至天津等北方城市。按国家制定的企业规模标准,均为小型企业。
关键词: 经济 黎川县

内容

一、私营工业清代至民国初期,黎川县工业尚处手工作坊阶段,从业人员主要是个体手工业者和手工业工人。民国30年(1941年)始有动力机械的私营小工厂出现。
  (一)个体手工业、手工作坊清代,黎川手工业行业众多,以土纸和黄烟加工最为突出。乾隆年间,县内即有造纸业,出产以麻(用石灰水浸沤嫩竹而成的纤维)或稻草为原料的毛边纸、连史纸和草纸。樟村、德胜等地,山峦起伏,盛产毛竹,山民多就地取材,以制纸为业。清末民初,全县土纸常年产量高达8千担,产值约1.6万元(银元),经水运销往南昌、吉安、武汉和湖南等地。机制纸畅销以后,本县槽户纸业每况愈下,民国36年产量降至4千担,而销售不及其半。
  清末民初,历史悠久的“黎川黄烟”产销尤盛,烟栈、烟丝作坊遍布县城和三都、宏村、熊村、东山等地,刨烟工人多达千人,大烟栈资本逾万元。县内最大的“福丰烟栈”,有刨烟工人100多人,所产“皮丝烟”,30年代曾获江西省产品特甲奖。“黎川黄烟”由此饮誉江南,运销南昌、九江、杭州、上海、苏州,远至天津等北方城市。
  民国20年(1931年),鸿昌染坊开业,以后相继开业的还有同大和、同义祥、长顺祥、美郁隆4家。这些私营染坊,设备简陋,手工操作,仅能将白胚布染成青蓝二色。
  1949年,据本县解放前夕的有关资料记载:其时,全县有个体手工业227户,从业人员400多人,主要从事铁器、木器、竹器、刨烟、酿酒、染织、缝纫、食品和粮食加工等行业。
  1954年,全县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391户(其中农村784户),从业人员增至2042人(其中农村1208人),手工业总产值172万元。1956年,个体手工业者大都加入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手工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城镇手工业合作社(组)的部分从业人员下放农村“安家落户”。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手工业迅速恢复发展,私营砖瓦窑和车辆修理、电机修理、泥木建筑、缝纫、铁器、木器、食品加工等个体工商户,遍布全县城乡。
  (二)私营工厂民国20年开业的美宜、合利等3家袜子店,使用手摇针织袜机生产多种颜色的粗纱袜子,前店后厂,自产自销。
  民国29年,一批懂纺织技术的广东籍人,从被日寇占领的梅县、佛山等地来到本县避难,将木制纺织机图纸传入,雇请本地木工按图制作纺机,招收培训织布工人,先后于樟村、县城等地办起华南、聚成、保成等6家织布厂。这些工厂,规模均小,例如,能生产白纺绸的华南纺织厂也只有资本5千元(银元)、木制纺机14台、工人20名左右。据有关资料统计,县内木机纺织工厂一度发展到9家,工人共200余名,年产棉布8.6万匹,多销本县。抗日战争胜利后,部分纺织厂或因厂主迁回原籍,或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停业。
  民国30年,国民党军某部退役副官杜子谦在县城开设民生制米厂,以一台12马力的煤气机(烧不炭)作动力,带转铁砻和碾米机,加工大米,运销福建省的光泽、南平、福州等地,并自备汽车1辆跑运输。以后,陆续开设的泽民(后改维民)、泰安、信丰、久丰、黎丰等几家制米厂,多系官绅与商人合营。
  民国32年,抗日战争期间来黎川避难的几名南昌籍人,开设了华东、泰和、八角楼3家酒精厂,各厂均有一至数套酿制白酒的工具和一套提炼酒精的设备,生产工艺简单,所产酒精在90—95度之间,年产量30吨,主要售给军队作汽车汽油代用品。抗战胜利后,厂主返回原籍,酒精厂停办。
  1949年初,黎川解放前夕,几家制米厂的老板,抽资外逃,工厂瘫痪。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了民生、信丰、久丰、黎丰4家制米厂。
  1951年,县内有私营工厂3家,即群力纺织厂、爱群纺织厂、益群纺织厂,规模均小,年产棉布6万米。1952年,在爱群、益群纺织厂的基础上,扩建成烈军属染织厂,仍属私营性质。
  1955年,全县有私营工厂4家:烈军属染织厂、群力纺织厂、长顺祥染坊、豆豉加工厂(非独立核算);年产棉布21万米、染布11万米、豆豉24吨,总产值39.8万元。1956年,这4家私营工厂均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
  二、公私合营工业 1950年,县人民政府投资、工商界集资合建县火力发电厂,翌年建成投产,发电0.9万度,有职工11人,固定资产原值3.6万元(折合新人民币)。同年,县人民政府投资、个体手工业者集资兴办公私合营人民印刷厂,1951年退还私人股金后,该厂改由县供销社经营。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私营群力纺织厂和烈军属染织厂合并,改为公私合营黎川县染织厂。这一年,新增的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有:县农场砖瓦厂和由县商业局主管的豆豉加工厂、食品厂、酒厂。1958年,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均转为全民所有制。
  三、全民所有制工业 1951年,县人民政府将接管的信丰等制米厂改建为地方国营粮食加工厂,加上国营木材公司,为县内第一批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共有职工74人。此外,县公安局办了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兴设染织厂,以改造服刑罪犯。
  1956年,县供销社印刷厂改为全民所有制,更名黎川报社印刷厂。
  1958年,电厂等几家公私合营工厂转为全民所有制,加上省属德胜关垦殖场兴办的6家工厂,县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发展到26家,职工总数1308人,固定资产原值32.3万元。县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含非独立核算单位)有:发电厂、农机修造厂、化肥厂、染织厂、兴设染织厂、酿酒厂、烟丝厂、食品厂、化工厂、造纸厂、纤维厂、印刷厂、水泥厂、石灰厂、轧花厂、肥料厂、龙安木炭厂、县粮食加工厂、宏村粮食加工厂、木材公司。这些企业,设备简陋,机械化程度低,大多为手工操作。
  1963年,县内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9家(其中:省属德胜关垦殖场主管的8家,地属大源垦殖场主管的4家),职工总数1159人,固定资产原值84.7万元。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过调整,保留17家。
  1966年以后的十多年间,由于“文化大革命”动乱和其他原因,本县工业生产起落不定,发展缓慢。1968年至1975年,省属德胜关垦殖场及其所办工业,下放到县管辖。1969年至1975年间,本县先后兴办了汽车配件厂、无线电厂、电机厂、制药厂、石灰厂、塑料厂,除汽车配件厂和塑料厂外,其余4厂开业不到3年便先后停办。1975年至1978年间,曾开办水泥厂、腐植酸厂,但不久均停业。
  1979年,县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共19家(其中非独立核算的5家),独立核算企业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442.79万元,职工总数1595人。
  1985年,县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增至38家,其中:省属企业16家(独立核算的12家)、县属企业22家(独立核算的20家)。32家独立核算企业的职工人数为3104人(省属企业1017人,县属企业2087人),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为1459.3万元(省属企业279万元,县属企业1180.3万元)。
  1988年,县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0年,县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共39家,其中:省属企业14家,由德胜关垦殖场主管;地属企业1家,即黎川特钢厂;县属企业24家。年末职工总数为4910人(省属企业1706人,地属企业216人,县属企业2988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3488.1万元(省属企业955万元,地属企业303.6万元,县属企业2229.5万元)。按国家制定的企业规模标准,均为小型企业。县属24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县粮油加工厂、新城粮油加工厂、宏村粮油加工厂、洵口粮油加工厂、县饲料加工厂、化工厂、塑料厂、汽车配件厂、建筑瓷厂、华山瓷厂、华山测绘厂、华山林化厂、华山工艺美术厂、华山无线电厂、县印刷厂、酿造厂、食品厂、益康食品厂、木竹工艺器材厂、低压电器厂、林业公司、水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县粮食局服务公司。
  四、集体所有制工业本县集体所有制工业,从1954年开始,经历了由个体手工业组合成手工业合作社,进而发展为集体所有制工厂的过程。
  (一)手工业合作社 1954年3月,城关镇19名缝纫行业的个体手工业者自愿成立生产合作小组,为本县第一个手工业集体组织。同年底,全县共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1个,从业人员158人。
  1956年,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全县个体手工业者纷纷组织起来。年底,共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7个,社员1406人;拥有流动资金57.7万元,固定资产28.8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204.47万元、利润35.6万元。
  1958年,全县手工业合作社先后转为23个手工业工厂(其中:转为地方国营工厂的2个,转为人民公社社办工厂的21个),参加转厂的职工1661人,原手工业合作社的社员全部转为工厂职工。
  1963年,经过调整以后,人民公社社办工厂仍转为手工业合作社,并建了一批新的合作社(组)。年底,全县有手工业合作社(组)65个,从业人员1532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83万元(1957年不变价)。
  70年代,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逐步转为县属集体工业和社办(乡镇)工业。
  (二)县属集体工业 60年代初,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部分于1958年转为国营企业的公私合营工厂和并入国营企业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先后改为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如:县染织厂由国营改为集体,更名为县针织厂;并入县农机厂的原城关镇木器生产合作社、竹器生产合作社划出以后,分别成立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县木器厂、竹器厂。
  1971年,有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5家,即县针织厂、木器厂、竹器厂、五金机械厂、建工队砖瓦厂,职工总数350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2.63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69.9万元(1970年不变价)。
  1979年,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发展到9家。与1971年相比,新增的有:县文具厂、日用五金厂、五金车辆修理厂、县水电局水泥电杆厂。县建工队砖瓦厂改为县建筑公司建筑材料厂。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共有职工668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86.81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83.80万元(1970年不变价)。
  80年代初,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发展较快。1981年,原县五金机械厂改建为县自行车零件厂;1982年,以原五金车辆修理厂为主体,改建成县自行车零件二厂,生产规模扩大;1984年,新建县环球瓷厂。1985年底,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共13家,职工总数1405人,固定资产原值293.7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673万元(1980年不变价)。
  1990年,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共15家,即:县粮油综合加工厂、染织厂、服装厂、钟壳厂、术器厂、环球瓷厂、电瓷厂、窑具厂、建筑材料厂、自行车零件二厂、社会福利厂、飞凤瓷厂、益寿罐头厂、丝毯厂、劳动服务公司。职工总数达1707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930.8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116.9万元(1980年不变价)。
  (三)乡镇(社办)工业 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建立以后,全县有21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人民公社社办工厂,这是本县乡镇(社办)工业的萌芽。1961年以后,社办工厂又转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60年代末70年代初,城关镇和龙安、洵口、熊村、社苹、潭溪、西城、宏村、德胜等公社相继办起集体所有制的农机厂、综合厂,主要生产中小农具和加工农副产品。
  1971年,全县有社办工厂14家(其中城关镇4家),职工总数1163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36.27万元(1970年不变价),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9万元。
  1979年,全县有城镇兴办的集体工厂8家,完成工业总产值43.05万元;农村人民公社兴办的集体工厂61家,完成工业总产值365.27万元。
  1985年,全县乡镇工业企业发展到106家,完成工业总产值966.4万元(1980年不变价)。乡镇工业企业总数中,独立核算的50家,职工总数2276人,完成工业总产值707.1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69.4万元。
  1990年,全县乡镇工业企业增至114家,工业总产值2469.3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末职工总数3643人,固定资产原值1864.8万元。
  五、股份制工业 1990年9月1日,县属华山垦殖场无线电厂(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与浙江省淳安县电子工业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乙方)、香港永华贸易有限公司(港资企业,以下简称丙方)签定合同书,决定由三方共同投资,在黎川县建立华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人民币80万元。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股份为:甲方出资人民币40万元,占总投资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总投资的25%;丙方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总投资的25%。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总投资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资公司期限为10年。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生产规模:设计、生产和销售高低档收音机,承接有关电子产品的零部件加工;建立一条年产10万台的收音机生产线和插件生产线。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50%以上。
  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3名,乙方、丙方各委派2名。董事长1名,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担任;副董事长2名,分别由乙方、丙方委派的1名董事担任。董事和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经委派单位同意可以连任(首任董事长华政)。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均由董事会聘任(首任总经理吴志森)。
  1990年11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赣外经贸外贸字(1990年)37号文件,批准成立江西华港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县境内第一家与港商合资的股份制工业企业。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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